第三十二章
史密斯的罪名被宣判过一次了,再来一次的话他大概就会被直接送去坐牢。他深吸了一口气,这很疼,然后撒腿跑了起来。
那对警察中的女的留下来照看特伦斯·史密斯,那家伙还在为他失去的阳刚之气而呜咽哀鸣。
杰克森其实很想知道那个女孩究竟对他做了些什么,他要把这种秘技传授给他生命中重要的两个女人,这样如果她们被别人用绳索勒住,双脚离地,她们就可以用上这招了。可是,但愿不要发生这种事吧。
另一个警察在小路上拖着沉重的脚步追赶着杰克森。他身材颇为肥硕,按常理来说,杰克森本可以轻轻松松地把他甩掉,可是肋部的瘀伤多番掣肘,于是他决定放弃直线奔跑较量,猛冲进大帐篷周围停放着的大篷车和卡车的车阵之中,打算在这里跟他来一番缠斗。他绊了一跤,撞翻了什么东西,有人骂了他几句。他还是在跑,在各种各样的车子之间穿进穿出,就像是在马戏团的防御阵地里穿行。
在几辆卡车围出的通道中,他停下来喘口气。
他听得到那个警察正和某个人说着话。这时候他真希望那些马戏团成员身上的某种流浪汉天性能够发生作用,他们会帮助他,为警察指一条错误的路线(他朝那边去了)。没这么好运气。这个警察虽然体格不行,盯住人却不肯放,他来到了卡车围出的通道的一端,正穿过通道向另一边走去。杰克森赶忙将自己的身体平贴到一台载有发电机的巨型卡车的一侧,不过太迟了,那人已经看到他了,他口齿含糊地喊了句什么,突然间撞上自己正在寻找的目标仿佛让他吃了一惊。杰克森身上的警察特质想要让自己相信面前的这个人并没有那么可怕。他的搭档不在他身边,他一个人不可能照顾到各方面来的袭击,而且他并不知道杰克森有多大能耐,所以他很有可能比杰克森更害怕。可他到底有多大能耐呢?他很想知道。
他并没有等在原地去探索彼此的能耐,而是又跑了起来,在为他护航的那些车辆间四处奔忙。
可跑了那么久,他开始有点吃不消了,他的肋部疼得那么厉害,简直让他直不起腰来了。正当他觉得自己不得不放弃这场猫鼠游戏时,不知是什么(不知是人是鬼,他希望那是人)抓住了他的手臂,将他拽到了黑暗中。
倒也没有那么黑,依然有足够的光亮让他辨识出他正站在大帐篷的中心区域的某处,正是表演者们等待上场的地方。他面前是一条进入马戏场内部的地道,这条地道一时间让他想到了古罗马圆形剧场。他去年带玛莉去了罗马。他们吃了好多冰激凌和披萨。近来让他印象深刻的都是关于度假的经历。
这地方的光线同样足以让他瞥见一柄寒光闪闪的匕首正抵在自己咽喉处。他最先想到了特伦斯·史密斯,这家伙的武器之多,真不输《妙探寻凶》中的凶器,不过他绝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赶到这里。他转过头往后看,他能感觉到那把匕首刮擦到了他颈上的动脉,稍有闪失后果将不堪设想。身后是那个与死去的女孩相像的女孩。
她微微一笑。她身上有种野性难驯的气质,这让对方难以用微笑去回报她的笑。这时候就差再来几个小丑了,要不各种奇形怪状的事情都齐了。
“闭上嘴,行吗?”她说。
听起来她是个外国人。他不明白为什么他会对此感到惊讶,他碰上的每个人好像都是从外国来的。
“好吧。”他说。
她将那把匕首从他脖子边稍许移开了些。他靠得她那么近,他都能闻到她身上那种混杂在香水味中的烟草味,这让他很想来一根烟。这让他很想做爱。考虑到眼下的处境,这想法真是让他吃了一惊。他不知道那副耳钉是不是表明了她的宗教信仰,她是不是信奉基督教徒的某种重生教义呢?她看起来同他之前碰到过的那些基督教徒很不一样,可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