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黄江水一直觉得临江城是个古怪的地方,白天它像个大侠一般,正大光明、朗朗乾坤,可到了晚上,就变得格外古怪,四面八方都透着一股凉意,那凉意不是由空气中飘散而来,也不是由河水氤氲而来的,更像是从地缝里滋养出来的。
就好像你在宽阔笔直的大道上,走着走着突然遇到了一具藏匿在冰天雪地里的女尸,让你忍不住发颤。
不过,黄江水喜欢这种夜,正是因为大家都忌惮这样的夜晚,他才能够如鱼得水地工作——它是个贼。换句话说,就是小偷。但他不喜欢别人对他工作的定义和称谓,他一直觉得自己和别人差不多,和那些机关单位、外资企业、教职人员没有两样。
不都是靠劳动吃饭嘛。
所以,黄江水过得很自在,那种自在是骨子里透出来的无拘无束,毫不作假。
白天,黄江水会躺在自己的小屋中喝上几两热辣辣的老白干,吃上几块猪头肉,然后蒙头大睡,一直睡到夜深人静,才摸黑起来。这个时候,他精神饱满、浑身上下充满了干劲,走出家门的一刻,他时常觉得整个夜晚都是他的。
就像一个王者,一只幽灵,一条活在钢筋水泥大森林里的狼。为了寻找食物,为了活下去,无所不能。
这份精神上的饱足感,让黄江水安于现状,以至于三十几岁的人了,连个女朋友也没有,更不要谈娶妻生子了,但他一点也不烦恼。大千世界,无所不有,只要你想,只要你有钱,就没有什么得不到的东西,更何况是女人这种物质化的生物。
那种地方在临江城并不少见,虽然仍旧属于半开放的“地下工作者”。黄江水一有闲钱,就去那里寻找做男人的乐趣。
有一家“好再来”发廊,是黄江水最喜欢去的温暖窝。那里的小姐都很漂亮,全是外来妹,对客人热情风骚。当然,也不至于过于奔放,感觉总是恰到好处,服务周到,非常不错,让人有一种宾至如归的上帝感。
黄江水每一次去,都觉得自己做了一回人上人。
每每回味时,也如此告诫自己,这样多好,招之即来,挥之即去,没有牵绊,自由自在。总比那些傻男人强,讨一个老婆守在家里,还要为她做牛做马、四处奔波,末了,还要谨守规矩,再没出息点的,更是看老婆眼色过日子,那人这一辈子还有什么意思?
不过,黄江水也有一个“老婆”式的情人。
这个情人叫林林,今年二十四岁,是“好再来”里最漂亮的小姐。
黄江水记得,他第一次进“好再来”就是林林服侍他的。他一下就被这个女人迷住了,她大胆性感、成熟美丽,更重要的是,这女人有一种让他为之神魂颠倒的强势。他就喜欢这样的女人,外表柔弱,骨子刚强,不比男人差。那次之后,他便常常去找林林。
久而久之,两个人的关系变得意味深长起来。
林林似乎不再把黄江水当作一名花钱享乐的客人,彼此的关系更像是男女朋友。偶尔发廊生意萧条时,黄江水还会留宿在这里。不知不觉间,他发现自己不再简单地把林林当作一名小姐,更像他的知己,红颜知己。
林林常常会为黄江水做一顿他最爱的辣子凉粉,看他吃光光。
黄江水也越来越喜欢这个女人。
可是,最近几天,黄江水的心一直不安定,尤其,是对女人。他总觉得以前的他太傻了,太小看女人了,或者说,是把女人看得太简单了。这种生物远比他想得要复杂得多,不然,为什么人类早期社会是女权主义,就这一点而言,便说明女人从本质上讲就比男人聪明得多。
当然,最主要的一个原因,是黄江水近来的生活出现了一点点诡异。
而且,这诡异似乎和女人有关系。
这自然是黄江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