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案 孩子们
还没有消失,也没有进入十二指肠。
“我记得你和我说过,女孩子几点钟的时候在吃方便面来着?”我转头问朱大队。
朱大队说:“4点整,目击的村民可以确定时间。”
我点点头,说:“胃内的消化也就是在初始阶段,食物还没有变成食糜,还没有进入十二指肠。依照我的经验,死亡时间也就是末次进餐后一个小时左右。也就是说,女孩子的死亡时间,是在下午5点钟左右。”
“嗯,然后呢?”朱大队还没有反应过来。
“之前我说过,现场离村口很远啊。”我说,“四公里的距离,成年人快步行走,也要四十分钟左右吧!何况小孩子?”
“你的意思是说,4点钟还在村口,5点钟到死亡现场,来不及?”朱大队问。
“肯定来不及。”我说,“还有个3岁小孩子一起,就是跑也跑不了那么快!”
“那你的意思是?”朱大队问。
我沉吟了一会儿,说:“走路不行,乘车呢?”
“现场那里,汽车是过不去的啊,你知道的!”朱大队说,“摩托车、自行车也不可能同时带上四个小孩子啊!”
我微微笑着,盯着朱大队。
朱大队一拍脑袋,说:“啊!电动三轮车!”
“对。我进村以后,看到很多家都有电动三轮车。”我说,“这样的交通工具在农村是非常实用的!”
“如果是电动三轮车的话,估计四公里的路,十分钟时间就能到现场。”朱大队说,“而小孩子们不可能驾驶电动三轮车,现场也没有电动三轮车,也就是说,这说不定真的就是一起案件!因为有电动三轮车的进入!”
我点了点头,说:“是不是案件,还不好说,但是首先要找到这辆涉案电动三轮车才是。”
“这不太好找吧?”朱大队说。
我点点头,说:“挨家挨户找电动车,看能否发现电动车有什么异常。另外,还可以动用警犬嘛。”
朱大队点了点头,说:“好的,我马上安排。”
尸体解剖工作继续进行。
虽然大家都希望可以尽快结束对孩子的解剖工作,但我还是要求大家对孩子的后背部也进行解剖。
在对女孩背部进行尸表检验的时候,我突然发现她的肩背部貌似有一些平行排列的点状痕迹。我立即拿来酒精,对局部进行了擦拭,点状痕迹逐渐明显。
这些痕迹是一个个孤立的、直径大约在两毫米的圆形皮下出血,约有二三十个。可以看出这些皮下出血的排列是有规则的,有些仿佛可以排列成行。最关键的是,每个皮下出血之间的间距是大体相等的。
“这应该是简单的压迹吧。”陈法医说。
我摇摇头,说:“如果和地面等物体压迫,不该形成这么规则的压迹。既然是规则排列,说明死者生前在具有相同形态的凸起物上被压迫了。”
“现场是池塘,周围也就是玉米地,怎么会有这么规则的形态呢?”陈法医问。
我皱皱眉头,说:“我猜,会不会和电动三轮车有关?”
话音还未落,另一张解剖台边的林涛叫道:“快看!这具尸体上也有!”
原来林涛看见我们发现了这一特征性的痕迹后,立即联想到其他的尸体,于是走到另一张解剖台边观察。果不其然,在7岁男孩的背部,也发现了类似的痕迹。不过男孩身上的痕迹不在肩背部,而在背部正中。
一时想不出原因,我们只有继续解剖。
7岁男孩和女孩的背部肩胛下,都发现了块状的出血痕迹,但都不是非常明显。
“有这样的损伤,能不能断定死者生前遭受过侵害?”陈法医问。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