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可否请你出示?”
崔格取出照片。
“我方希望将照片列为辩方证物三和证物四,”梅森说。
“我对这位证人没有进一步的问题了。”
“没有问题。”欧斯比说。
“你可以离开了。”梅森说,然后转向略显吃惊的检察官。
“辩方证人讯问终结,庭上,我方没有其他证人。”
费斯克法官似乎和欧斯比一样惊讶。
“你想要开始辩论吗?”
“控方早已准备就绪。”欧斯比不服气似地说。
“辩方也是。”梅森说。
“好,”费斯克法官说。
“辩论开始。”
欧斯比走上前去对陪审团发言。
“庭上,陪审团的女士先生,这是一件不寻常的案子,涉及冷血的蓄意谋杀。死者或许并非完人,但他仍有生存的权利,以及受法律保护的权力。被告薇安·卡生发觉自己对他已经没有感情,着手离婚,她认为丈夫手中持有一定数量的债券,结果也证明确实如此,这点如有争议,就是低估了诸位的智力。这提供了谋杀的部分动机,除此之外,显然还有两名被告之间突然产生的私情。我很想说这件案子根本没什么可争议,但我必须向诸位指出几点事实,以免诸位受到戏剧化的最后辩论所混淆。我想指出,证人娜汀·包尔的可信度虽然无疑曾受到攻击,但她的表现令人激赏。她曾坦白向诸位表示,她深信跃入池中的女性就是薇安·卡生,但她并未作肯定指认,我想这就是最佳指标,彰显出证人的持平公正。观诸这位证人的行止,我认为辩方律师无论如何处心积虑加以诬蔑,都只会让被告的罪行更加不容怀疑。
“两名被告在遮蔽秘密金库的瓷砖上都留下指纹,铁证如山,证明被告曾触及瓷砖的内面。诸位也可以亲眼看见做为证物的照片,只要看看照片,诸位心中自有定论,不需具备专门知识,也可以看出指纹符合。
“被告会在瓷砖底部和秘密金库内部都留下指纹,这是为什么呢?请诸位自问。只有一种合理的解释:就是他们杀害了洛林·卡生,又取走债券。他们自己留下现金,又想把债券拿去过户,而这些偷来的债券却在他们的律师佩利·梅森身上被发现。这难道会是巧合吗?没有人这么天真吧?不要让辩方律师蒙蔽了你们的眼睛。我要求诸位判决两名被告有罪,罪名是一级谋杀。”
欧斯比转身回到检方席。
梅森起身朝陪审团一笑。
“庭上,陪审团的女士先生,我发现辩方处于不利的情势,对辩方不利的证词完全来自娜汀·包尔。助理检察官向诸位保证娜汀·包尔是个理智而公正的女性,只因为她没有指认看见薇安·卡生纵身跃入游泳池。这就是她持平公正的最佳指标,对她的攻击只会使被告的罪行更加不容怀疑。其实,娜汀·包尔不敢说她看见薇安·卡生跳进游泳池,因为她确知那不是薇安·卡生,一旦日后证明果然另有其人,她就要担上伪证的罪名。她一再闪烁规避,但检察官却要求诸位相信那正是诚实的最佳指标。如果那真的是最佳指标,恐怕显示出的结果并非诚实吧?
“她为什么不肯明白表示她的确不知道跃入池中的裸女是谁?为什么不肯承认她根本没有看到那女人的脸?这不免令人怀疑她是否真的看到了一个裸女?这是否只是她编织出来的故事,以便隐藏她在本案中的真正角色,而以毫不偏颇的证人身分出现呢?还有,她为什么不主动向警方报告呢?为什么反而回家去淋浴,而且还把头发都淋湿了呢?她皮包中的香烟为什么会受潮?让我来告诉你们吧。因为,跳进游泳池,后来又取走债券的女人就是她!接下来我将向诸位证明,不会让诸位有任何合理的怀疑。
“大家都很清楚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