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是的,先生。她说她出去买东西,刚刚才回来。”
“我们来把事情弄清楚,”欧斯比一面说,一面瞥向陪审团,确定他们有仔细在听。
“这道铁丝网将屋子分隔成两半,并且穿过起居室到室外的游泳池上方。那么,卧房是在哪边?莫利·伊登那边还是薇安·卡生那边?”
“卧房在伊登那一边。”
“厨房呢?”
“在薇安·卡生那一边。”
“你是否作证说,你到房子那一边去盘问被告卡生太太?”
“是的。”
“你在哪儿盘问她的?”
“在厨房里,稍后又在露台上。”
“你在厨房的时候,是否看见流理台上的一套刀子?”
“是的。”
“凶器是否由警方保管?”
“是的。”
“请你拿出来好吗?”
崔格取出一把木柄的刀,欧斯比要求将此刀列为证物。
“辩方不反对。”梅森说。
“请回想你在厨房之时,是否有跟卡生太太讨论过这件谋杀案?”
“有。我问她,她厨房里的刀有没有少。”
“她怎么回答?”
“她说没有。”
“然后呢?”
“我指向一把木头柄的刀,问她那把刀是不是一直都在那里,她说是。然后我取下那把刀,发觉从来没有人用过,上面还有标价。”
“你有对她指出这一点吗?”
“有的,先生。”
“她怎么回答?”
“她说,她从来没用过那把刀,因为她住进来并不久。”
“你有将这把刀带来吗?”
“有。”
“请拿出来好吗?”
崔格取出第二把刀,这也被列入证物。
“警官,在案发当时,你是否曾企图追查洛林·卡生的车子的下落?”
“有。我们从监理处得到必须的资料,然后我们贴公告找寻那辆车。”
“找到了吗?”
“是的,在发现尸身的几个小时后就找到了。”
“在哪里找到的?”
“在本市的拉克摩公寓里,一个由被告薇安·卡生上锁的车库里找到的。”
“被告是否解释过这辆车为何会出现在该处?”
“没有,两名被告都拒绝讨论这件事。”
“我要求将证人的最后一句话从纪录中删除,”梅森说。
“在法律上,被告并无须做任何解释。”
“要求驳回,”费斯克法官说。
“证人以否定的方式回答了这个问题,因此也就等于说明了被告的态度。”
“你和薇安·卡生是否有讨论到她的前夫隐藏资产的事?”
“有的。她说过好几次,她的前夫隐藏了大笔现金和债券,她和审理离婚案的古德温法官都找不到。她说,古德温法官坚信她的前夫一定有所隐瞒。”
“这次谈话是何时发生的事?”
“大概是在差不多两点钟的时候开始的,然后一直持续到两点四十五分左右。”
“你在洛林·卡生身上找到任何资产吗?”
“是的。我们找到了大笔的现金——以当警察的标准来看是不少钱——还有署名为A·B·L·西蒙的旅行支票。”
“你带着这些旅行支票吗?”
“是的。”
“请你取出来好吗?”
这叠旅行支票和尸体上找到的现金也被列为证物。
“你是否追查过旅行支票上签的A·B·L·西蒙这个名字是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