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毁容之谜
行法医工作。他在县里是外科手术的第一把刀,但没接受过专业法医训练,对尸检更是非常生疏,就老实不客气地把这具尸体的检验工作都推给了我,他在一旁协助。于银宝已于昨晚返回楚原,市局通知我协助县局尸检后也立刻赶回去,由大洼县公安局独立办案。
这具女尸的前胸、后背、臀部及腿部均有暗紫红色尸斑,胸前和大腿内侧的尸斑很淡,若不仔细辨认,目力几乎不可见。而后背和臀部的尸斑色泽较重,切开后有少许血液流出。死者的眼角膜浑浊,布满白斑,瞳孔发散。据此可断定被害人遇害时间在20小时到30小时之间,且在遇害后尸体曾被翻转。
死者外阴处女膜陈旧性破裂,但未见新鲜创伤,阴道内也未发现精液。这使得此前存疑的强奸杀人的推断失去了事实依据。或者说,即使凶手具有性侵的动机,却在作案过程中因某种原因而导致强奸未遂或犯罪中止。
死者的胃部饱胀,胃容物呈食糜状态,经化验有刀鱼、猪肉、白菜、米饭的成分,表明死者在遇害前一小时内曾大量进食。
致死原因比较明显,死者脖颈处有一条宽约一指的勒痕,勒沟部位表皮剥脱,皮下肌肉层出血,甲状腺和喉部黏膜有灶性出血,甲状软骨和气管软骨骨折。此外尸身无外伤,内脏器官无损伤,无中毒体征。由此,可以确定被害人系绳索勒颈死亡。
死者的五官完全被撕烂,无法辨认。从伤痕的形态分析,是猫科动物的利爪造成的。大洼乡周边有野猫野狗出没,我早有听闻,但死者只有面部受损严重,赤裸的下身却没有任何抓痕。难道是死者的脸孔使那只动物受到惊吓,才遭受攻击?
我把尸体身上的衣物都留存起来。这些衣服的款式、品牌和价格,对于大洼乡的女人来说,都是比较新潮、高档的,不逊于城市女人的穿衣品位,可以看出张芳生前是一个讲究穿着的人。唯一令我感到奇怪的是,尸体脚上的袜子穿错了,不是一对,一只深灰色,另一只却是浅灰色。也许张芳生前在生活细节方面很粗心,或者在遇害前遇到了什么急事而致使她在匆忙中穿错了袜子?
我把尸检结果写成书面报告,交给大洼县公安局,然后乘车返回楚原。
在离开前,我给季强打了个电话,说:“马上把麦野放了吧,张芳遇害的时候,他还被你关在派出所呢!人家要是在这件事上较真,你小心吃不了兜着走。”
季强在电话那端闷声说:“早放了,我向他好一阵赔礼道歉,他心情不好,也没顾上搭理我。”
季强就是这样一个人,实心实意,直来直去,就算得罪了什么人,了解他的人一般也不和他计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