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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2014年7月17日。大雾。

    楚原市刑警支队。

    接下来这段记录是可欣转述给我的。他说从警多年,与沈恕朝夕相处,却从未听到过他吐露心声,那次他在心情激动下说了许多感性的话,让可欣热血沸腾。

    上午八时左右,可欣买了早餐回来,想起沈恕昨晚睡在警队,多半还没吃早饭,就给他送了一份去。办公室的门敞开着,他径直走进去,见沈恕正伏在桌上用一支钢笔写字,字体大而豪迈,可欣凑过去,见他写的是“君子不轻诺,既诺之,则不悔”,一句话重复了好几遍。

    沈恕早就留意到可欣,点点头示意他把早餐放在桌上,然后点着那几个字对可欣说:“查办这起案子,到目前为止最深刻的感受就是这几个字,这句话现在很少有人提了,许多承诺只是一个过场、一种形式,不仅听的人不信,说的人也不信。”

    可欣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就点头支吾着说:“既诺之,则不悔,说得好。”

    沈恕知道他没明白,笑了笑说:“我在穆超群的婚礼上听到新郎新娘互相说着天长地久的誓言,当时就感觉似乎和我们的案子有一点关联,可是婚礼现场乱糟糟的,又惦记着怎么讯问穆超群,说什么也理不出头绪。昨晚躺在床上,夜深人静时忽然想起来,我在走访两位被害人所在的单位时,都发现了一段誓词。楚原三中的院墙上镌刻着教师誓词,大意是爱岗敬业、鞠躬尽瘁、有教无类、为人表率;而鹤翔法院的办公室里挂着法官的誓词,大意是诚实不欺、有法必依、秉公办案、一视同仁。”

    可欣说:“誓言听起来都差不太多,说的时候慷慨激昂,可是又有几个人能做到呢?”

    沈恕说:“这就是誓言的尴尬之处,太多人把誓言当成一种形式,言不由衷、说过就忘。也有人在宣誓时心潮澎湃,可是随着时间流逝,或者遗忘在脑后,或者找种种借口为自己违背誓言的行为开脱,所以越来越多的人不再把誓言当回事。古人说:‘君子不轻诺,既诺之,则不悔。’古人相信鬼神,以为违誓必遭天谴,所以有所约束。而现代人大多是无神论者,不信因果报应,做坏事时愈发无所顾忌。穆超群在诉说婚姻誓言时语气无比真诚,不知底细的人根木不会想到他在婚礼的前两天还在和陪酒女鬼混。誓言本身没有错,错在人们把它当成欺骗的工具。虽说不该说死者坏话,可是活着的人还是要反思,引以为鉴。李韬光在活着时违反校规给权贵子弟补课,对平民家庭的学生则随意从班级里剔除出去,这些行为都愧对他入职时许下的誓言;赵天祥徇私枉法,用一起主观臆断的民事案子破坏了社会诚信,严重打击了民众对法律的信心,他身为法官,却视法律为无物,视法官誓言为儿戏,以致付出生命的代价。这两者未尝不是因果。”

    可欣忽然醒悟道:“你是说两名死者被割舌身亡,和他们食言而肥有关?”

    沈恕点头说:“我去过穆超群的婚礼后,思路就转到了这上面,凶手的作案动机多半与此有关,当然,也不能完全排除巧合的可能。”

    沈恕说到这里略停顿了一下,目光在屏息聆听的可欣的脸上掠过,才继续说:“我加入警察队伍时,也曾在国旗和警徽下宣誓:‘我宣誓,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我保证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听从指挥;严守纪律,保守秘密;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恪尽职守,不怕牺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愿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为实现自己的誓言而努力奋斗!’一直到今天,誓言的每一个字都深深地刻在我脑海里,面对每一起案子、每一次抉择时,我都以这个誓言为准绳,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不敢稍有差池。我三年前去香港作警方交流访问,对他们的誓词也记忆犹深:‘本人××,谨以至诚作出宣言,本人会竭诚依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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