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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口抽出,尸体也瘫倒在地上,杀了人的我,心里有种说不好的感觉,有些害怕,又有些激动。我觉得这是老天在帮我,这都是天意,要不然哪里会有这么巧的事情发生?

    “捋清楚这一切,我慌忙跑到苗小兰那里,把这件事告诉了她。我跟她说,我会把尸体处理掉,以后我们可以堂堂正正地在一起。我本幻想着苗小兰会满口答应,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她竟然说我是杀人犯,要去报案。

    “听她这么说,我整个心都寒透了。这几年,我是天天给她出苦力,哪怕身上只有一毛钱都花在她身上,我本以为我们两个之间的感情很深,可跟廖光永比起来,连个屁都不算。

    “俗话说得好,‘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我那时也看明白了。既然苗小兰已经知道了我杀人的事情,那肯定不能留活口。我先是用匕首把她给敲晕,然后把她扛进了柴房,想一把火把他们两个给烧掉。”

    “你为什么会选择焚尸?”

    “如果我在他们家里把苗小兰杀掉,那她儿子回来肯定要报案,我把他们弄进柴房烧成灰再把门从里面反锁上,你们警察或许还会认为这是一起意外。”耿天仇说出自己的如意算盘。

    “你接着说吧。”明哥用手敲了敲桌面。

    “我把苗小兰扛进柴房以后,本想一刀把她给杀掉,然后再点火,可我怎么也下不去这个手,想来想去,还是直接烧死算了。为了防止火烧到一半她从柴房里跑出来,我把她的鞋带解掉,捆住了她的手脚。

    “做好这一切以后,我从摩托车里放了点汽油泼在廖光永的身上,点燃火后,我又用刀片从门外把里面的插销给插上,我觉得这样你们公安局的人就不会认为这是一起命案。”

    “杀人之后你又做了哪些事?”

    “既然人已经杀了,我自己也过得紧巴巴的,我就打起了苗小兰家里的钱的主意。我曾经偷偷地在门外看过苗小兰藏钱,知道她家衣柜抽屉底下有个暗格,我便回头拐回苗小兰的家里,把她藏在暗格里的首饰,还有金条什么的全部拿走了。

    “我听牢里的人说过,案发之后,会有人来勘查现场,为了防止留下指纹,我把他们家里所有的家具全部擦了一遍,后来我把他们家的房门一锁,骑着廖光永的摩托车便离开了。”

    “离开之后呢?”因为整个案件的证据链条要全部能印证上才可以,所以明哥继续问道。

    “我当晚没敢把摩托车骑回家,因为摩托车不好藏,万一你们警察通过摩托车找到我,那我肯定完蛋,所以我把摩托车停在了一个停车场里。我本来想就直接停在那里算了,但后来又想了想,还是不行,时间长了也不是个事,只有卖掉最稳妥。因为廖光永的原因,我对回收摩托车这个行业很了解,一般二手摩托车,只要一转手,肯定会在最短的时间内被转卖到外地或者给拆掉,所以把摩托车卖掉最保险。

    “打听好地点以后,我便把车骑了过去。车子卖掉了,我心里的一块大石头也就落了地,唯一剩下的就是苗小兰家里的首饰和几根金条,‘中国银行’,我要是卖到当铺肯定就露馅了。我想过去把金子熔掉,可手工费有点高,我觉得不划算,但这东西放在家里就是一个烫手山芋。

    “我苦思冥想,忽然想到藏在超市的储物柜里最保险。我常年去永辉超市收纸箱,知道那里面的规矩,东西放在那里一年之内去拿都可以,而且我跟他们超市的人也熟悉,我说是我的东西,他们绝对不会说不给。

    “第二天一早,我就把金条,还有金项链都存进了超市的货柜中,条码纸我不敢带在身上,就给撕碎了扔进了垃圾桶。但我又害怕时间一长,记不住在哪个柜子里,于是我就在自家的门上用刀刻上了储物柜的号码。接着没过多久,就被你们全部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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