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每周三次,快递把隆巴德行动最新报告的复印件送到狄雷尼队长家。队长注意到,报告变得愈来愈少、愈来愈短,且包利组长现在把警探派去重查已经查过的东西:隆巴德的私生活和政治生涯;可能有关的犯罪组织;任何类似的伤害或杀人案,范围先是二五一辖区,然后邻近辖区,然后全曼哈顿,再然后全纽约;然后向FBI和其他大城市的市警局调阅类似命案的报告。
狄雷尼很钦佩包利组长的专业能力。组长手下的团队包括来自全城各处的近五百名警探,其中许多狄雷尼都认识或知道,有伤害罪专家、武器技师、熟悉政治丛林的圈内人、侦讯技巧高明的警探。
结果是零:没有角度,没有着眼点,没有看似可能的动机。包利组长在一份写给布罗顿副局长的机密备忘录中,甚至提出狄雷尼自己也考虑过的一个可能:隆巴德对市警局绩效不彰的公开抨击惹火了某个警察,因而惹祸上身。包利并不相信是这样。
狄雷尼队长也不相信。警察杀人八成会用枪。但大部分见过市长、局长、各阶级政客来来去去的职业警察,都会把隆巴德的批评视为不足为奇的公关鬼话,耸耸肩不予理会,自己做自己的工作。
狄雷尼愈思考这命案,读愈多隆巴德行动的报告,就愈深信这是桩没有动机的犯罪。凶手当然自有其动机,但对任何理性的人而言都没有动机。隆巴德是偶然的被害者。
狄雷尼试着填满时间。他一天两次去医院看妻子,中午一次,傍晚一次。他自己进行了一些简短访谈,拜访法兰克·隆巴德的合伙人、母亲、几个政治同僚。进行这些访谈时他穿制服戴警徽,冒着万一布罗顿发现狄雷尼在做什么而大发雷霆的险。但全是浪费时间,他没找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一天傍晚,绝望于缺乏任何有意义的进展,他拿起一本有横线的长型黄色拍纸簿,标明“嫌犯”,然后在正中央画一条直线把页面分成两半,左边那栏标明“生理”,右边标明“心理”。他决定写下他对凶手所知或所怀疑的一切。
“生理”栏内,他列出:
很可能是男性,白人。
高,很可能超过六呎。
强壮,年轻。不到三十五岁?
长相一般或英俊。可能穿着讲究。
动作非常敏捷,肌肉协调度佳。运动员?
“心理”栏内,他列出:
冷静,有决心。受未知动机驱使。
心理变态?昂拉类型?
他在页底另加一个广泛的标题,“附注”,之下列出:
第三人涉入?因为驾照被偷,做为“毅人证明”。住在二五一辖区?
然后他重读一遍。他承认,内容稀疏得令人沮丧。但写下自己所知——或者该说是猜,他什么都不知道——这个动作让他感觉好一点。一切都是烟与影,但他开始感觉到有人在那里,某个模糊一瞥的人……
他再读一次列表,然后再一次,又一次。他一直回到“受未知动机驱使”这一点上。
在他个人经验和对变态凶手的研究中,他从没见过或读到过一个完全没动机的凶手。当然动机可能不理性、没意义,但在每件案子里,尤其是大量杀人案,凶手都有“动机”。动机可能明显如谋财,也可能是某种难以置信的哲学架构,怪异又廉价一如用牙签和黏胶搭成的艾菲尔铁塔。
但不管凶手多疯狂,都自有其理由:社会看不起他,上帝对他说悄话,人类太邪恶,基于政治信念要求,自我意识过旺,受到女人轻视,受不了寂寞的痛苦……什么都可能。但他自有他的理由,无论是在狄雷尼的经验中或读过的数据中,都不存在真正没动机的凶手,本质绝对邪恶的人,杀起人自然轻松一如点烟或挖鼻孔。
这世上没有绝对良善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