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法庭上的较量
就说到这里,秘书小段敲门进来了,说是省委书记赵培钧来了电话。
王长恭立即起身送客:“正流同志,就这样吧,要总结经验,接受教训啊!”
江正流连连应着,几乎是下意识地站了起来,后来也不知是怎么走出的长山大酒店,又是怎么上的车。当时头脑恍惚得很,像似做了一场很不真实的梦。
开着车一路回家时才想到,他和王长恭这回是完了,彻底完了。因为留下了苏阿福这个活口,周秀丽被押上了被告席,不管这次周秀丽被判多少年,王长恭对他的仇恨都将是永世不得消解的,心里便冒出了向市委和省委告发王长恭的念头。
细想想,却又觉得不妥:你说王长恭曾下令对苏阿福杀人灭口,谁会信呢?王长恭不在苏阿福的受贿名单上,从情理上推断用不着这么做,说他是想保护周秀丽和包括他江正流在内的一批长山干部吧,这告发就更不像话了:你的老领导要保护的是你,你却把老领导卖了,你算个什么东西?更重要的是,拿不出任何证据,既无旁证,又无物证,王长恭今天也把话说明了:人家从来就没下过这样的指令!
越想心里越害怕,不由得对叶子菁生出了深深的敬意,这个女检察长真了不起,明知周秀丽的后台是王长恭,硬是顶着压力把案子搞到了今天。叶子菁怎么就不想想:“八一三”大案办完后,她还过不过日子了?对这位老领导他可太了解了,此人向来是有恩必报,有仇必复的,他不是王长恭的对手,只怕叶子菁也不是对手。
惟一能搞倒王长恭的,是王长恭本人的经济问题。可王长恭经济上会有问题吗?受贿问题涉及了长山这么多干部,都没涉及到王长恭身上。也许正因为如此,王长恭才敢这么理直气壮,不但敢在这种时候到长山来,而且敢公开替周秀丽讲话。另外,还有个信号值得注意:在这种情况下,省委书记赵培钧仍和王长恭保持着很密切的联系,刚才还把电话主动打到了长山大酒店来了。赵培钧书记要和王长恭谈什么啊?是谈困难职工的解困问题,还是“八一三”大案?不好揣摩哩!
真想好好和叶子菁谈谈,交交心,也交交底,让叶子菁对王长恭这位省委领导多一份提防。像叶子菁这样的同志真栽在了王长恭手上,简直天理难容!转而一想,却又不知道该去对叶子菁说什么?更不知道叶子菁会怎么看他?叶子菁会不会把他也看成方清明这样的政治小人呢?方清明的故事现在已传得满城风雨了……
四十八
长达三十三天的庭审没有一天是轻松的,以叶子菁为首的九人公诉群体,面对辩护席上众多被告和强大辩护阵营,精神压力一直很大。虽说各旁听单位按市委要求做了工作,闹法庭的事没再发生过,但部分单位旁听者的抵触情绪仍然很大,喝倒彩的事还时有发生。被告律师中也不乏高手,法庭辩论一直十分激烈,尤其在渎职和滥用职权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纠缠得很厉害。起诉消防支队一位玩忽职守的副支队长时,连经验丰富的十佳公诉人高文辉也陷入了被动。这位副支队长在安全检查上负有不可推脱的责任,可却在“八一三”救火时严重烧伤,脖子上的绷带至今还没取下来,旁听者对其产生同情完全可以理解,加上辩护人的辩护极富感情色彩,高文辉陈述的法律事实就在无形之中打了折扣,甚至被认为是“把英雄送上了法庭”。可也正因为有了这些激烈的辩论,“八一三”大案中的每一个关键细节,每一个被告人的法律责任才进一步明晰起来,最终给判决提供了充分的根据。
长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失火罪的最高刑期判处查铁柱有期徒刑七年;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两罪并罚,判处周秀丽有期徒刑十五年;以消防责任事故罪、行贿罪、组织具有黑社会性质团伙罪、绑架杀人罪,判处苏阿福死刑;以受贿和滥用职权罪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