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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照这么说,他就得无罪释放
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的。李总这种巨额捐赠行为,完全属于‘在执行前罪犯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我可以据此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免除李总的死刑。”

    萨仁高娃听郑易清说完,高兴地说:“对,就这么办!郑律师,你赶紧起草文件,咱们明天就呈报给最高法院。”

    郑易清见荣志仁并没有表态,就主动征求他的意见:“志仁,你觉得这个办法行吗?”

    荣志仁故意停顿了一下,等萨仁高娃和郑易清稍微平静了之后才说:“国资委目前只是签收了捐赠目录,并不等于接受捐赠或者说捐赠已经完成,因此目前靠捐赠来安全刹车恐怕条件还不具备。”

    萨仁高娃和郑易清听荣志仁这么说,都有些泄气,萨仁高娃又愁眉苦脸地望着荣志仁说:“志仁,那你说咱们究竟该怎么办呢?”

    荣志仁又习惯性地站起来在地上来回走着,他走着走着,慢慢地抬起头看着萨仁高娃和郑易清说:“就目前情况,香江中院之所以暂缓执行李总的死刑,实际上是因为李总向香江市检察院揭发了粤海省省委副书记侯善忠涉嫌犯罪,香江市检察院依据‘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才向香江中院提出停止执行死刑的。因此,我认为,如果我们先把这个事落实扎实了,李总目前的死刑问题才可能依法解除。”

    郑易清到底是律师出身,一听就明白了,他抢过话茬说:“志仁说的对,如果李总揭发侯书记的犯罪行为最终促使侯善忠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都属于法定的‘重大立功表现’,都可以免除死刑。”

    萨仁高娃一听“无期徒刑以上才属于法定重大立功表现”,她面露难色地说:“咱们既不是检察院反贪局,又不是中纪委,咱们无权调查,我担心证据方面恐怕不好落实!”

    荣志仁这会儿反而越来越镇静了,他说,2008年4月13日下午,李总的大姨陈美雅会见他的时候,李总说了一个重要的情况:

    我被香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后不久,粤海省一位手眼通天的神秘人物把我从看守所里提了出来,他请我吃了顿饭。他说:“我已盯你三四年了,这回终于从你大哥身上找到了突破口,你给我一千万我就放了你。”

    我说:“别说一千万,三千万也行!”他冷笑了一下又说:“别说三千万,就是八千万,我现在也不敢拿了,我今天收你的钱,明天你出去了,我的弟兄包括我的命全没了!所以你必须得死!必须死!只有你死了我才能平安!”

    荣志仁说:“陈美雅当时还专门问李总,你说的这个‘手眼通天的神秘人物’到底是谁?李总说是粤海省省委副书记侯善忠!侯善忠书记很有可能一直在暗中利用关系网破坏李光裕案件的正常审讯,如果今后他继续干扰正常的审讯工作的话,等待李总的只有死路一条!”

    郑易清说:“我同意志仁的看法!”

    萨仁高娃急迫地说:“我们不能就这么让光裕死了啊!我们该咋办呀?!”

    荣志仁说:“第一,让萨仁高娃把侯书记和李光裕借一亿元,暗中帮助其侄子持股一家公司,通过上市获得巨额利润,对方企图通过这个案件将李光裕判处死刑而达到借钱不还的目的,以及李光裕母亲下葬时,侯书记让数名持枪的黑社会保卫李光裕的照片和文字材料都整理出来,立即上报国务院、中纪委和最高法院;第二,郑律师明天立刻飞香江市会见李总,重点落实侯书记借钱的证据,以及借钱不还的证据;另外,还要重点询问他是否掌握侯书记受贿的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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