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公子升官
个两岁多的小不点女孩,她把小女孩往沙发上一放,让小不点管沈青川叫“爷爷”,管沈达的母亲叫“奶奶”。少妇说小女孩是沈达的种,她和沈达的私生女。沈达不认,就来让爷爷奶奶认,谁的种谁养,她不管了。
这少妇不是陌生人,十多年前跟沈父沈母打过交道,就是那个卖胸罩的女孩。当年沈母给她家人一笔钱,帮女孩找了一份工作,让她答应不再与沈达纠缠。没想到现在她又冒了出来。她声称自己已经嫁人了,但是单位倒了,下岗了,知道沈达在电力公司混得不错,找上门去求助。沈达跟她重温旧情,哄她上床,答应如果给他生个儿子,就跟老婆离婚娶她。结果生的是女儿,沈达不认账了。
沈青川和妻子被少妇和她带来的小不点弄得一愣一愣,不知道这回爷爷奶奶能怎么当。他们马上给沈达打电话,沈达在电话里很平静,只说那女的已经疯了,别听她胡说八道。尽管打110,让警察把她带走,孩子是谁的谁去认,不行就送民政局福利院。
沈青川问:“你跟她到底怎么回事?”
沈达说:“这个你们不必管。”
沈青川能不生气?
处理类似事项没有沈达说的那么简单。沈青川是什么人?老专员老市长,德高望重,声名显耀,打个电话让警察上门带走一个少妇,把个莫名其妙哭爹喊娘的两岁小孩送到福利院,外界会是什么议论?沈达的旧日相好不是只会卖胸罩,人家胆子很大、很泼辣,心里也很有数,打上门来,把孩子往沙发上一扔,看你们怎么办。
于是又如当年,王阿姨跟少妇展开周旋,深入谈判。王阿姨细听对方陈述,摸清内中实情,以摆事实讲道理的精神,循循善诱、软硬兼施。对方胡搅蛮缠半天,从要求沈达离婚娶她,退到要求经济补偿。沈达母亲拿了一千块钱放在她面前,告诉她这钱与孩子和沈达都没关系,只是他们老两口关心下岗工人,帮助渡过生活难关而已。事情必须到此为止,再闹的话,他们就要让警察出面采取措施。少妇不听,嫌沈母给的太少。沈母无法再让一步,赶紧又给儿子打了电话。沈达在电话里说,他已经在路上,很快就到家了,让沈母稳住对方,等他到了再收拾。
少妇听出他们电话内容,即抱起孩子,抓走那一千元,跑得不知去向。
其实沈达根本没动,是在省城家中拿电话装神弄鬼,居然就把少妇吓走。
原来这个女人和她的小不点不止是到沈达父母家闹,此前已经找省公司和沈妻李珍闹过,都是挑沈达不在的时候上门寻事。少妇虽然泼辣大胆,却一如既往,只怕一个沈达,无论在哪里闹腾,一听说通知沈达前来处理,立刻偃旗息鼓,仓皇走人。所以沈达一接家里电话,胸有成竹,靠个舌头于三百公里之外把少妇驱逐出门。
问题是沈达此时正当落魄,少妇和小不点的出现给他雪上加霜,在单位被人当做笑料。沈达做出满不在乎的样子,要同事们下一次帮他把少妇母女俩扣住,赶紧通知他来认私生女,看他怎么处置。沈妻李珍却不那么容易摆平,夫妻间本来已经战火未断,此时更是加剧,老婆难以释怀,跟沈达大闹了一场。
沈达恼火,放了狠话:“他妈的离婚算了。”
李珍大哭:“不要我们母女,要那个妖精。”
沈达火上浇油:“我还赚一个小不点。”
夫妻俩闹得不亦乐乎之中,沈青川突然病逝。
所以有人称沈青川给儿子气死,不尽是无中生有。
沈达与李珍不和,毕竟还是夫妻,沈青川一死,彼此还得顾全大局。李珍带着女儿随夫回乡,参加了公公沈青川的葬礼。而后母女立刻走人,返回省城,理由是省法院最近很忙,加上女儿是小学生,课外还学钢琴,不能拖课。沈达没跟老婆女儿一起回去,他留在家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