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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来的“一把手”
的企业管理好就不错了,暂时还考虑不到新投资的问题。至于“经营”,前面已经说了,主要是靠下面被管理的企业去经营,而不是管理公司自己去经营。而最后的一条“服务”,则主要是为了好听,就像各级领导都谦虚地自称自己是“公仆”一样,理论上当然也能这么说,好比牧羊人当然也可以说自己是为羊群“服务”的,不过实际操作过程中,羊还是要听牧羊人的。如此,剩下的就只有“管理”了,而管理不就是“管人”嘛。

    投资管理公司本身的班子暂时不需要樊大章操心,事实上他也没有办法操心,因为班子早定好了,包括他自己都是被别人“定”的。樊大章被“定”的职务是临港市投资管理公司董事局主席兼党委书记,与他同时定的还有杨昆仑,总裁兼党委副书记,另配有副书记一人、副总裁若干和纪委书记一名,几乎没有给樊大章留下任何“管人”的空间。所以樊大章所谓的“管人”,其实只能是管下属企业的“人”,而不是管投资管理公司本身的“人”。

    樊大章见怪不怪,觉得这很正常,如果樊大章是刚刚从国外回来的,那么他可能觉得就不正常:既然让我负责投资管理公司,而班子成员却不是我自己挑选的,责和权不是不对称吗?好在樊大章是从北京来的,或者说是从中途夭折的“三峡省”来的,所以对“中国特色”非常了解。不仅非常了解,而且非常理解,理解到他认为这种现状其实是非常合理的,或者说这种状况真正体现了责和权的高度对称。如果不对称,那么姚秉诚在跟他谈话的时候,为什么会说“万一有什么闪失,责任由市委承担”呢?正因为整个班子都是市委定的,所以将来万一有什么闪失,责任当然要由市委承担。尽管“让市委承担”就等于是没有人承担,但至少是不要他承担了。只要不要他承担了,那么他的权力和责任就对称了。

    这么一想,樊大章又觉得有点不对劲,如果责任不落实到人,而集中到一个集体,比如集中到市委,或者集中到投资管理公司党委,那么就等于谁都没有责任了。樊大章发现,这种责任不到人的“中国特色”可能才是国有企业搞不好的真正根源,但是他同时又不得不承认,这就是我们现行管理体制的妙处。这种妙处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思想,或者说是充分体现了官本位的思想,换句好听的话说,就是体现了党对领导干部的一种特殊保护的思想。试想一下,一句“党委承担”,等于是把个人的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倒也确实能挽救许多干部。但是正因为个人都没有责任,比如企业的一把手对企业的经营好坏没有责任,所以企业当然搞不好,而如果企业都搞不好,企业都垮了,谁挽救工人呢?谁挽救国有资产呢?谁挽救我们国家呢?

    这么想着,樊大章自己就感觉到了一种责任。他觉得既然是试点,而且是全国性的试点,就一定不能走老路子,一定要尝试新的管理模式。

    虽然这么想了,并且也打算这么做了,但是樊大章并没有向姚秉诚汇报自己的想法。他担心自己的想法或许还不成熟,还是暂时不向上面汇报为好。他还担心向上面汇报了,上面不是表示反对就是表示支持。樊大章现在既不需要市委反对也不需要市委支持。如果市委表示反对了,那么他的想法就没有办法实践了;而如果市委表示支持了,那么他就肯定有压力了。他决定学习当年安徽凤阳小岗村那十八户农民的做法:先自己私下里悄悄地干,干失败了,自己悄悄地收场;干成功了,再向上面汇报。

    于是,樊大章准备改一改“党委承担责任”的做法,让他下属企业的一把手承担他们应该承担的责任,否则肯定还是老样子,搞不好。所以,樊大章在安排程思涌和王天容担任下属两个集团公司的董事长的时候,既没有对他们说“将来万一有什么闪失投资公司党委承担责任”,也没有直接指派总裁和副总裁,除了按照上面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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