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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愤 怒
难道农村人就注定一辈子生活在农村,城里人就注定一辈子生活在城里吗?收入低的人就永远收入低吗?同样,收入高就能保证永远收入高吗?对了,肖云你说过,一个人在矿山出事故死了或者被交通肇事撞死了,就是全部按规定赔偿,顶多也就四五万元,最多五万元,就象那个张林祥家似的,他们还很满意。可是,一个人的生命就值五万元吗?五万元就可以抵上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吗?我们是人,不是商品,不是动物,不是猪狗……”

    张大明激动起来,声音也大起来。这也引起志诚的共鸣。他想了想,既是对自己解释,也是对张大明询问地说:“也许,这是考虑到责任人的赔偿能力,我们国家还不发达,多数人收入还有限,如果规定得过高,他们负担不起……”

    “不,”张大明用坚决的语调打断说:“我不同意这种说法。第一,这种说法考虑责任人的利益,忽略了受害人的利益。而法律是应该向弱者倾斜的,这个解释违背了这一精神。第二,事实上,很多责任人在经济上都很富有。譬如说交通肇事吧,养得起车的能是穷人吗?或者是单位,或者是有钱人。就算我们这个欠发达省份吧,一般市县里,有几十万上百万元的也不希罕吧。就算他有几十万,撞死一个人赔偿个几万,对他来说算什么呢?如果两个人有仇,完全可以假借交通肇事撞死对方,然后赔几万了事。象李子根这样的,家财以亿计算,赔偿几个人算什么呢?我想,他可能是情急之下才这么对付我们的,否则,完全可以制造一起交通事故把我们干掉,到时,顶多也就赔上几万几十万,这对他算什么呢?所以我说,这条法规有重大缺欠。说得严重一点,根本不是以人为本,也没有考虑受害者的利益。”

    3

    张大明愤愤地住口了。志诚好一会儿没说话,他是警察,习惯了政治纪律约束,总觉得写到纸上、已经制定颁布的法规条文是神圣的,不容怀疑的,现在听他这么一说才知道,有时,它们也不那么合理。一时之间,心被搞得乱糟糟的。张大明说得真对,有思想不如没思想,有思想就带来痛苦。现在就这样,听他这么一说,心情非常不好,觉得发堵,难道,一切真的这样吗?不一定吧……他挣扎着试图反驳他,说:“这……你说的有一定道理,可是,有些现象终究是少数,象乌岭煤矿发生的事,终究是少数,是个别的。”

    “对,我承认它是少数,是个别的。”张大明沉默片刻低低地说:“我们国家从总体上说是好的,特别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成就也是史无前例的。可是,少数又怎么了?我就反对这种多数少数的说法,好象只要多数人生活得好,少数人受点虐待也应该似的。不,一个正常的社会,应该对所有人都是公正的。要知道,少数和多数是转化的,你今天是多数,到明天可能就变成少数。如果我们对少数人不公正,实际上也是对所有人的不公正。今天他是少数,明天你可能也成为少数。谁能保证自己永远处于多数中呢?谁能保证自己的儿女、晚人后辈不是少数,不当煤矿工人呢?你再看看,这些少数又是哪些人?是的,他们自身可能素质不高,存在这样那样的弱点,也应该教育提高,煤矿也应该按市场规律运作,按劳分配。可是,正是他们,用自己的生命,从黑暗的地下为我们奉献光明,我们怎么能容忍这样对待他们?对他们的不公正也就是对我们自己的不公正。如果面对这一切心安理得,那还是人吗?!”

    张大明的声音中流露出掩饰不住的悲愤,声音更大了,甚至有点怒吼的意思了,衰弱的感觉一点也听不出来了。他说完马上意识到了,急忙放低声间歉意地说:“对不起,我失态了。”可停了停又低低地说起来:“这些话,郁积在我心里多时了,平时并没有讲过。现在遇到这种事,再加上你的调动,就有点控制不住了。对了,你刚才的话又使我产生了联想。大概,有些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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