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南也不要待在古陵了,也回北京不好吗?自己想到哪儿去了,可笑。
一个清楚的问题又浮现在思想的天空上:李向南会和她……会和她结合到一起吗?(李向南又高又瘦的形象离她很近,她能闻到他男性身体的气息。她很想在他胸前靠一下。范丹林的形象也在旁边闪现出来。)不,这个问题以后再想。如果解决了调回北京的问题,对于自己最重要的是要有个合适的工作,要干点像样的事情,要使自己成为一个被尊重的人。一个女人如果不能像样地生活,就会丧失自己的价值。一个女人如果不能表现自己的价值,就不会得到爱。
她干点什么有色彩的事情呢?
绘画?她的国画画得不错。然而,正式走上画坛,她还不敢想。她画得太随便,完全是为着消遣。写小说?像范丹妮那样,能成功吗?眼前又浮现出顾小莉。她也在写小说,而且已经发表过。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写小说?不写。顾小莉已经成功的事,她还这样没把握地企望,这让她的自尊心受到刺激。她自省的目光只一掠,便看清了自己。别想了。具体干什么,很难预计。那要看彼时的条件。
(又是李向南的形象。黑炯炯直视人的眼睛,络腮胡,一米七八的个子,瘦削的身材。旁边又有小莉穿红裙的形象在闪动。)
自己和李向南的关系会如何发展呢?应该认真地考虑一下这个问题了。
她爱李向南吗?……她爱。这一点,她的心不愿说假话。李向南爱她吗?……也爱吧。
有没有同情的成分呢?……或许有。但李向南是爱她的,凭着对男人的直觉,她相信这一点。然而,爱,就一定能够走到一起吗?在屈辱的被蹂躏中,又在屈辱的婚姻中,她两次丧失了青春的纯洁。(她身体掠过一阵不舒服的感觉,好像一个脏麻袋盖了上来,一瞬间,她觉得自己的身体不但不美,而且衰丑、邋遢。)像李向南这样一个血性男儿会不顾忌这一点吗?她太理解男人了。
但,对于现代观念的人来说,这个问题不应该太看重。可……(她微微摇了摇头)那是女人的真理,不是男人的真理——更确切说,不是丈夫的真理。不过,李向南不是一般的男人,十几年前,他和她有过不平凡的友谊,他能理解她,谅解她,爱护她。但……(她又微微摇了摇头)直感告诉她,正因为如此,他们才更难走到一起。如果她想得到幸福,恰恰应该找一个和自己过去毫无关联的丈夫。
她和李向南之间有着一条很难弥合的鸿沟了。
然而,真的无法弥合了吗?
在李向南面前还有什么女人?顾小莉?如果用李向南的眼光看,顾小莉和自己谁更有吸引力呢?顾小莉年轻漂亮,自己呢?没那么年轻,但还漂亮、成熟,有风度,有对生活更深的理解,有一般女人没有的聪明,能够在思想感情各个方面理解和帮助一个搞事业的男人……她具备很多优势。然而,年轻是女人最大的优势——这个真理在她脑子里电光一样闪过。如果自己是男人,选择顾小莉呢,还是选择林虹?
……她不愿想下去,因为朦胧预感到那答案是于她不利的。
人总要欺骗自己。自省的理智之光又掠过脑海。然而,虽然自省到了,却也不愿继续想那个问题。她为什么要替李向南抉择呢?她还是相信自己作为一个女人的魅力的。她肯定比顾小莉更优胜。不过,要记住:对李向南务必不可太亲近。要保持女人的骄傲。这一点聪明,她是深知的。她不由得睁开了一点眼睛,露出憧憬的目光,微微笑了。她觉得自己的微笑很迷人。她又感到自己身体的年轻,自己的目光在黑暗中闪亮。明天要去百货大楼买几件衣服,买一双拖鞋。后天应该去北大——
……她双手插在一件米白色的风衣口袋里,像个外国影星扮演的年轻学者一样,很干练地踏上一座大厦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