瀛台落日(5-2)
苏俄的势力,因此而能到达渤海。及至朴次茅斯和约成立,俄国将从长春至旅顺这一段,约有一千五百里,割让给日本。这一段铁路历经名城沃土,日本视作击败俄国最大的一项战利品,认为其中有许多生发,所以在会议中提出要求:“为了确保既得利益起见,中国不能再建与南满铁路平行的铁路。”
袁世凯想了一下,提出相对的条件:“如果中国不能造跟南满平行的铁路,日本亦应如此。否则,一样有损利益。而且所谓‘平行’,亦应该有个限度,相去十里是平行,相去百里亦是平行,不可一概而论。”
“满洲地方辽阔,人烟稀少,经营一条铁路不容易,所以即使隔得很远,一样也有妨害。”小村紧接着说:“至于日本亦不造平行线,可以同意。不过,与南满连接的铁路,即是南满支线,将来看地方发达的情形,可以添造。”
“不!”袁世凯立即反驳:“日本继承的权利,限于长春以南的南满铁路,并不包括任何支路。如果逾此范围,是另一件事,不能并为一谈。我再提醒贵大臣,当年中国许与俄国的,只是东清铁路,没有包括其他支路。”
小村语塞,便由日本的另一名全权内田康哉接口说道:“添造铁路,为了开发地方,交通便利,地方就会繁荣,这是与中国有利的事。”
“如果是为了开发地方交通,彼此应该同意,但不能与南满铁路混在一起来谈。”
“照这样说!”小村紧钉着问一句:“贵大臣是同意添造的了?”
“如果为了开发地方,中国亦可随时斟酌情形,添造铁路。”
“不然!在南满范围内添造铁路,总是妨害南满铁路的利益,有与南满竞争之嫌,中国自不应随时添造。”
听翻译将这段话译了过来,袁世凯认为小村的一句话,有漏洞可钻,所以很快地问:“彼此同意,总可以了吧?”
小村认为这句话很难回答,与接座的内田小声商议之后,方始答说:“如果日本同意,中国可以添造,但不能与南满铁路平行。”
这在交涉上是一大收获,日本已承认中国在南满铁路范围之内,建造支路的权利,虽须日本同意,但至少有了要求权。倘或日本拒绝,相对地,日本想添造支路,中国亦可拒绝。所以小村的答复,等于是为他提供了一项牵制的工具,自然是失策。
正当小村在悔恨不迭之际,名居参议而有发言权的唐绍仪,忽然画蛇添足的说:“造铁路,有关中国主权,日本方面如不得中国同意,不能随时添造。”
“自然要同贵国商量,日本决不至象当年俄国对待贵国的情形,贵国不必顾虑。”
这时唐绍仪已发觉自己的话有语病。本来照袁世凯与小村的折冲来说,权利是同等的,谁都可以在南满的范围内添造铁路,唯一的条件是征得对方同意。而照他所说,仿佛南满添造支线是日本的权利,不过须征得中国的同意。但是唐绍仪虽已发觉失言,却拙于弥补,倘或见机,只要复述小村的话,敲打转脚,成为定论,依旧不损权利。而他只是重复声明,造路不经中国许可,总是碍及主权。语气中越发明显,添造南满支路,只是日本人的事,与中国无关。
小村想不到遇见这样一个对手,大喜过望,立即用快刀斩乱麻的手法,大声说道:“我只着重在南满铁路利益有关这一点上。所以如有与南满铁路利益有冲突的任何支线,中国不应该添造。”
就这一句话,推翻了原来的承诺,而唐绍仪懵懵懂懂,只觉得话不大对劲,却说不出个究竟。默尔而息,遂成定案。
交涉由此落了下风,因为日本方面已看出底蕴。瞿鸿玑并不懂国际公法,利害出入,不甚了了;袁世凯虽然机警且肯用心,但究竟不能如李鸿章当年办交涉那样,动辄视对手为后辈,以气势得人,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