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行督责书
韩非曾提出一个“形名参同”的理论,督责乃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所谓的形名参同,见于《韩非子》主道篇:“故(明君)虚静以待,令名自命也,令事自定也。虚则知实之情,静则知动者正。有言者自为名,有事者自为形,形名参同,君乃无事焉,归之其情。”
比较可知,韩非的督责,讲究以静制动,后发制人。而李斯的督责,则强调主动出击,积极干涉。有趣的是,这种思想上的差异,也正是两人性格上的差异。
话说回来,单从理论上看,李斯的督责制度本身并没有错,反而自有其积极和深刻的一面。只不过,这个制度在一个错误的时间出现,被一个错误的人执行,从而火上浇油,将帝国进一步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
胡亥接到李斯的回书,大喜,于是行督责益严,税民深者为明吏。胡亥曰:“如此则可谓能督责矣。”刑者相半于道,而死人日成积于市。杀人众者为忠臣。胡亥曰:“如此则可谓能督责矣。”
帝国的局势,从此越发水深火热。而在外人看来,这一切全因李斯的《行督责书》引起,黑锅也应该由李斯一人来背。李斯毕生辛苦积攒起来的人品和声望,一时之间跌到了谷底,而且再也看不出有反弹的迹象。
李斯曾经庞大的势力,至此已被赵高一步步地蚕食掏空。短短一年之间,李斯失去了蒙氏兄弟,失去了冯去疾和冯劫,失去了朝廷群臣的信任和支持,现在,他又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民心。
然而,李斯还是下不了反击的决心。他只能在夜深人静之时,步出中庭,仰望长天,暗自切齿道,假如我再年轻二十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