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物和愁恨携手同登场
一个老头儿顺着这条大道走来。他满头的白发,好像一座雪山,两个肩膀佝偻着,全身都显出老迈的样子来。他戴着一顶光面儿帽子,披着一件老式海员外氅,穿着一双皮鞋,他那衣服上钉的铜钮子,上面还都铸着船锚的花样。他手里拿着一根镶银把儿的手杖,简直跟他的第三条腿一样,每隔几英寸,他就非把它的下端往地上一拄不可。看他那种样子,准会有人说,他当年大概是海军军官一流人物。
那条长而走起来很吃力的大道在他面前展开:空旷、干燥、白漫漫的。大道可以畅通到荒原各处,它把那一大片昏暗的地面平分作两半,好像满头黑发中间的一道缝儿,逦迤起伏,越远越细,一直伸展到最远的天边才消失了。
老头儿时时抬头,把面前他要穿行的那片旷野使劲儿打量。打量了半天,他看出来,有一个小黑点儿,在他前面远远蠕动;再仔细一看,那个黑点儿仿佛是一辆车,也朝着他所要去的方向前进。在那样一大片景物上,只有这一点点会活动的东西,因此景物上一般的荒凉僻静,反倒叫它衬托得越发明显。大车进行得很慢,老头儿离它显而易见一步近一步。
老头儿走得更靠跟前的时候,只见那件东西原来是一辆有弹簧轮子的大篷车,样式很普通,颜色却特别,是一种令人悚然的红色。赶车的跟在车旁,也和车一样,全身红色。他的衣服、他的靴子、他头上的便帽、他的脸、他的手,一律红彤彤的。看他的样子,那种颜色并不是暂时涂在他的外表的,而是渗到他的皮肤里面去了。
这种情况的原因老头儿却很明白。原来这个赶车的人是一个卖红土的;他专管把红土卖给乡下人去染绵羊①。他这行人,在维塞斯那块地方上,眼看就要完全绝迹了;在现在的乡村里,他的地位正和一百年前的鸵鸵②在动物界里一样。他把过去的生活方式和现时一般流行的生活方式联系了起来,成了一种稀罕、有趣、快要绝迹的环节。
①红土……染绵羊:英国地志家赫门-里在《哈代的维塞斯》里说,“红土是一种红粉,过去有一个时期,农民曾大量用这种东西,在羊身上作记号,并一度专靠穿乡游巷的小贩供给。现在(1913)绝少看见这种人了。”红土是一种像土的红色铁矿,染绵羊是赶羊到“庙会”出卖时,在羊身上作记号,以免和别人的羊混杂。
②鸵鸵:鸟名,十六世纪时,发现于冒锐些司岛,形状活动,笨拙不灵,十七世纪末绝迹。
这位年老的军官,一点一点地赶上了他前面那位同路的行人,问他晚上好。红土贩子转过脸来,还礼回答;只听他的腔调,抑郁沉闷、含有心事。他的年纪很轻。他长得虽然不能说一准齐整,却也差不多够得上齐整两个字,要是说他本来生得不错,大概不会有人反对。他的眼睛,在红色的脸上闪烁,自然透着有些奇怪,但是眼睛本身却很引人注意:跟鸷鸟的眼一样锐利,像秋天的雾一样蔚蓝。他没有连鬓胡子,也没有八字须,所以他那脸的下半截都光光的,露出柔和的曲线来。他的嘴唇薄薄的,虽然那时好像因为有心事,紧闭在一起,但是两个嘴角,有的时候,却会作出一种可爱的抽搐动作①。他穿着一套紧紧合体的灯芯绒衣服,料子很好,又没穿得怎么旧,他穿着很合身分;只是叫他那种营业给弄得失去本色了。这套衣服正把他那好看的身材显示出来。从他那种生活富裕的神气上看,就可以知道,他的职业虽然不高,他的生活却并不坏。为什么像他这么一个有出息的人,却会把这样一副好看的外表,埋没在这样一种奇怪的职业里呢?凡是观察他的人,一定自然而然地会提出这样的诘问。
①可爱的抽搐动作:比较哈代的《马号队长》第三十六章,“哈代舰长那两个嘴角,时而幽默,时而严峻,抽搐活动。”《绿林阴下》第一部第八章,“老麦克勒的嘴,这儿那儿抽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