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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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晚来霍然而愈,只为李鸿章打来一个电报,说德华银行愿借五百万马克,按时价折付银子,约有九十多万两。年息五厘五,分十五年还清,前五年付息不付本,往后十年,分年带利还本。李鸿章说,自借洋债以来,以这一次的利息最轻。这件事就算办得很漂亮了。
美中不足的是,得在开年二月下旬才能交银,每七日一交,分十次交清。不过,无论如何算是有了的款,要借也方便,当时便派护卫去请了立山来商议。
“今天上头召见,我已经答应,准二十五交银到内务府。我看怎么挪动一下子,好让我维持信用?”醇王问道:“是不是先出利息借一笔款子,应付过去再说?”
这笔利息如何出帐,还不是在内务府想办法?而且年底下借钱也不容易,利息少了,别人不肯,多了又加重内务府的负担,倒不如索性假借王命压一压,又省事又做了人情。
“不要紧。上头要问到,就说工款已经发放了就是。”
“商人肯吗?”
“我去商量。”立山答说,“只要说是王爷吩咐,延到二月底发放,大家一定肯的。”
醇王听得这话,心头异常舒坦,意若有憾地叹口气:“唉!
不容易,一年又算应付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