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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海上私商:最后的屏障
驶往果阿等地的葡萄牙船。

    1603年2月,荷兰人在柔佛附近海域对葡萄牙进行了一次劫掠。这艘满载中国丝绸、漆器、陶瓷等物品的船被运抵阿姆斯特丹拍卖,一共获得了350万荷盾,在当时引起不小轰动。这让荷兰人对与中国的直接贸易充满期待。

    同年,荷兰人将永久商站设在爪哇万丹。在东南亚,贯通东西航道最理想的港口,一处是马六甲,另一处就是万丹。一年之前,英国将商馆开到了这里,直到1682年这里都是英国在东南亚的贸易总部。英国人似乎总比荷兰人快半步,1600年当英国东印度公司建立时,荷兰国王、高级官员和大富商才在两年后合资组成荷兰东印度公司,准其拥有从非洲好望角到南美洲之间的贸易垄断权,以及建立军队、设置法庭、签订条约、宣战媾和等特权。

    尽管这时荷兰有多达5倍于英国的船只,但荷兰人容忍了英国人在东印度群岛的竞争,他们仍在为摆脱西班牙统治而独立战斗,无力再树敌。两者在很多地方相安无事,一直到1609年荷西缔结安特卫普休战协定,荷兰人开始转身对付英国人。与朝贡贸易圈是一种非侵略性的亲疏关系不同,18~19世纪,荷兰、英国吞并了很多由其保护的联盟国家。

    葡西商人在安汶被直接排挤的境遇,很快延伸到了日本等地。1604年德川幕府实行生丝特许制,统制生丝贸易,由葡西商人操纵的局面一去不复返。1612年,日本发出禁止天主教令,同时宣布不再对西班牙实行生丝特许制,却给予分别在1609年和1613年才到日本贸易的荷兰、英国商船以内地贸易的自由,尽管他们带给日本的是与葡西商人大致相同的贸易商品——枪炮、火药、铅等军需品和豪商需要的呢绒、生丝、绸缎及棉纱棉布等。

    17世纪初,荷兰一派如日中天之象,其旷日持久的反西独立战争,也是打破葡西对东方垄断的过程。明朝朝贡贸易网早已没有了当年的风光,取而代之的华人私人贸易网络,正面临着荷兰人的入侵。

    华商力量:不战而屈人之兵

    1602年,荷兰人在暹罗南部的大泥建立了商馆。紧接着,荷兰驻官发现当地中国人数目远远超过当地居民。

    “若欲通商,无如漳州,漳州之南有澎湖,南北交通之要地也,诚能踞而守之,则互市不难。”当被问及中国事时,久居大泥的漳州海澄商人李锦,给荷兰人支招说道。

    荷兰人问:“如果守将不允许,怎么办?”李锦就授之以贿赂之说。

    春汛之后冬汛之前,澎湖没有明兵驻守,荷兰人一边乘机登上马公岛,“伐木筑舍,为久居计”,一边向福建当局要求与漳州“通商”互市。

    按照明朝“非朝贡国不与之通商”的法律规定,福建巡抚徐学聚、总兵施德政对互市要求予以拒绝。在明兵威慑下,荷兰人短暂占据澎湖到1604年,后撤出。李锦后仍在大泥从事贸易,1612年,他举家迁徙到安汶,1614年死于当地。

    1604年,东南沿海发生了有史记载以来最大的一次地震(8级),泉州发生大涝,民饥,上下无策。《明代大员宣慰司研究》说,福建名士陈第向徐学聚建议,把数万饥民迁到台湾地区,给三金一牛,以垦荒岛,得到官府默认,于是就出现了有组织地向台湾地区移民的一幕。

    这次移民也能看到商人的影子,黄合兴商号就是重要的组织者。在《东番闻见录》中,时任黄合兴商号的账房程子嘉详细记载了这次移民所用的船只和物件,1604年初首次移居台湾地区的大陆人有3342人。在中国海商史上,作为在政府点头情况下对台湾地区较早进行商务开发的商号之一,黄合兴商号是一个仍未被充分认识的商号。

    先前葡萄牙船只远航东海,路过台湾之北,遇见澎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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