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询对农业十七条的意见[1]
合作社自己解决。
(十一)在十二年内,平均每亩粮食产量,在黄河、秦岭、白龙江、黄河(青海境内)以北,要求达到四百斤,黄河以南、淮河以北五百斤,淮河、秦岭、白龙江以南八百斤。棉花、油料、大豆、丝、茶、黄麻、甘蔗、水果等项指标,请你们提出计划数字,待商。
(十二)在七年内,基本上消灭若干种危害人民和牲畜最严重的疾病,例如血吸虫病、血丝虫病、鼠疫、脑炎、牛瘟、猪瘟等。请你们研究各省、区的地方病,哪些是七年内可以基本上消灭的,哪些是要延长时间才能消灭的,哪些是目前无法消灭的。
(十三)除四害,即在七年内基本上消灭老鼠(及其他害兽),麻雀(及其他害鸟,但乌鸦是否宜于消灭,尚待研究),苍蝇,蚊子[2]。
(十四)在七年内,基本上扫除文盲,每人必须认识一千五百到二千个字(十五)在七年内,将省、地、县、区、乡的各种必要的道路按规格修好(其中有些是公路,有些是大路,有些是小路)。
(十六)在七年内,建立有线广播网,使每个乡和每个合作社都能收听有线广播。
(十七)在七年内,完成乡和大型合作社的电话网。
以上各项,请你们和有关同志加以研究,于一月三日以前准备完毕。中央可能于一月四日左右先行邀集若干省委书记开会研究几天,为一月十日的会议准备意见。
中央
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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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给上海局,各省委、自治区党委的通知。
[2]一九六○年三月,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关于卫生工作的指示中,对除四害的内容作了改动,将麻雀换为臭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