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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1]
流氓、问俘虏、问同情者,均属之。第七,收集县志、府志、省志、家谱,加以研究。

    (四)除中央及各地的调查研究机关外,必须动员全党、全军及政府之各级机关及全体同志,着重对于敌友我各方情况的调查研究,并供给上级调查研究机关以材料。

    (五)向各级在职干部与训练干部的学校,进行关于了解客观情况(敌、友、我三方)的教育。鼓励那些了解客观情况较多较好的同志,批评那些尚空谈不实际的同志;鼓励那些既了解情况又注意政策的同志,批评那些既不了解情况又不注意政策的同志。使这种了解情况、注意政策的风气,与学习马列主义理论的风气密切联系起来。在学习中反对不管实际只记条文的风气,反对将学习马列主义原理原则与了解中国社会情况、解决中国革命问题互相脱节的恶劣现象。要提倡干部与学生看报,指导看报方法,指导他们分析时局的每一变动。要供给干部与学生关于国内外、省内外、县内外各种情况的实际材料,把讲授与研究这些材料及其结论当作正式课程,给与必要时间,并实行考绩。

    (六)责成各级党部将本决定与中央七月一日所发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联系起来,向党的委员会及干部会议作报告,并讨论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中央书记处一九四一年编印的《六大以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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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1]这个决定是毛泽东起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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