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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德等给何应钦、白崇禧的电报[1]
月十七日《新中华报》刊印,并据《六大以来》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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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1]这份电报是毛泽东起草的。

    [2]指蒋介石以何应钦、白崇禧的名义于一九四○年十月十九日(皓)发出的给朱德、彭德怀、叶挺的电报。该电对坚持敌后抗战的八路军、新四军大肆诬蔑,并根据七月十六日国民党“中央提示案”的精神,强令黄河以南的八路军、新四军在一个月内撤到黄河以北。

    [3]号日,即二十日。

    [4]苏北事件,见本卷第301页注[4]。

    [5]马,即二十一日。

    [6]鲁南事件,指一九四○年夏顽军沈鸿烈部在山东莱芜、沂源、蒙阴一带制造磨擦,进攻八路军根据地黄庄、基山,被八路军击退的事件。

    [7]指国民党一九四○年七月十六日提出的“中央提示案”,主要内容是:取消陕甘宁边区,代以“陕北行政区公署”,归陕西省政府领导;缩编八路军、新四军,限制其防地;把活动在江南和整个华中的八路军、新四军都集中到黄河以北冀察两省这一狭窄地区内。

    [8]卢沟桥事变后,蒋介石一九三七年七月十七日在庐山发表谈话,其中声称“如果战端一开,那就是地无分南北,年无分老幼,无论何人,皆有守土抗战之责任,皆应抱定牺牲一切之决心”。

    [9]指蒋介石一九三八年八月十三日发表的《告沦陷区同胞书》。其中说,抗战十三个月来,已取得战略上、政略上、精神上和外交上四个方面的胜利,要求沦陷区同胞坚守信念,不动摇,不畏怯,奋斗到最后一息。

    [10]平江惨案,指一九三九年六月十二日国民党军第二十七集团军奉蒋介石的密令,派兵包围新四军设在湖南平江嘉义镇的通讯处,惨杀新四军参议涂正坤、八路军少将副官罗梓铭等六人的事件。确山惨案,指一九三九年四月国民党军鲁苏战区山东游击总司令、山东省政府主席沈鸿烈指使游击第三纵队司令秦启荣部,在博山、太和地区袭击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三游击支队,惨杀包括团政治部主任鲍潭在内的八路军指战员四百余人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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