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1]
加紧。同时,尽可能由地方政权机关选派有斗争经验的工农分子,加入红军,从组织上削弱以至去掉单纯军事观点的根源。
(三)发动地方党对红军党的批评和群众政权机关对红军的批评,以影响红军的党和红军的官兵。
(四)党对于军事工作要有积极的注意和讨论。一切工作,在党的讨论和决议之后,再经过群众去执行。
(五)编制红军法规,明白地规定红军的任务,军事工作系统和政治工作系统的关系,红军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士兵会的权能及其和军事政治机关的关系。
关于极端民主化
红军第四军在接受中央指示之后,极端民主化的现象,减少了许多。例如党的决议比较地能够执行了;要求在红军中实行所谓“由下而上的民主集权制”、“先交下级讨论,再由上级决议”等项错误主张,也没有人再提了。但是在实际上,这种减少,只是一时的和表面的现象,还不是极端民主化的思想的肃清。这就是说,极端民主化的根苗还深种在许多同志的思想中。例如对于决议案的执行,表示种种勉强的态度,就是证据。
纠正的方法:
(一)从理论上铲除极端民主化的根苗。首先,要指出极端民主化的危险,在于损伤以至完全破坏党的组织,削弱以至完全毁灭党的战斗力,使党担负不起斗争的责任,由此造成革命的失败。其次,要指出极端民主化的来源,在于小资产阶级的自由散漫性。这种自由散漫性带到党内,就成了政治上的和组织上的极端民主化的思想。这种思想是和无产阶级的斗争任务根本不相容的。
(二)在组织上,厉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生活。其路线是:
1 党的领导机关要有正确的指导路线,遇事要拿出办法,以建立领导的中枢。
2 上级机关要明了下级机关的情况和群众生活的情况,成为正确指导的客观基础。
3 党的各级机关解决问题,不要太随便。一成决议,就须坚决执行。
4 上级机关的决议,凡属重要一点的,必须迅速地传达到下级机关和党员群众中去。其办法是开活动分子会,或开支部以至纵队的党员大会(须看环境的可能),派人出席作报告。
5 党的下级机关和党员群众对于上级机关的指示,要经过详尽的讨论,以求彻底地了解指示的意义,并决定对它的执行方法
关于非组织观点
四军党内存在着的非组织的观点,其表现如下:
甲少数不服从多数。例如少数人的提议被否决,他们就不诚意地执行党的决议。
纠正的方法:
(一)开会时要使到会的人尽量发表意见。有争论的问题,要把是非弄明白,不要调和敷衍。一次不能解决的,二次再议(以不妨碍工作为条件),以期得到明晰的结论。
(二)党的纪律之一是少数服从多数。少数人在自己的意见被否决之后,必须拥护多数人所通过的决议。除必要时得在下一次会议再提出讨论外,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的表示。
乙非组织的批评:
(一)党内批评是坚强党的组织、增加党的战斗力的武器。但是红军党内的批评有些不是这样,变成了攻击个人。其结果,不但毁坏了个人,也毁坏了党的组织。这是小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表现。纠正的方法,在于使党员明白批评的目的是增加党的战斗力以达到阶级斗争的胜利,不应当利用批评去做攻击个人的工具。
(二)许多党员不在党内批评而在党外去批评。这是因为一般党员还不懂得党的组织(会议等)的重要,以为批评在组织内或在组织外没有什么分别。纠正的方法,就是要教育党员懂得党的组织的重要性,对党委或同志有所批评应当在党的会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