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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圣母院(三)第七卷 命运(2)
样子;

    特别喜欢跳舞,喜欢热闹,喜欢露天的活动;是一种蜜蜂似的女人,脚上长着看不见的翅膀,生活在不停飞旋之中。这种性情是她过去一直过着漂泊的生活养成的。格兰古瓦好不容易才得知,她年幼时就跑遍西班牙和卡塔卢尼亚,一直到了西西里;他甚至认为,她曾经随着成群结队的茨冈人到过阿卡伊境内的阿尔及尔王国,阿卡伊一边与小小的阿尔巴尼亚和希腊接壤,另一边濒临去君士坦丁堡必经之路的西西里海。据格兰古瓦说,阿尔及尔国王作为白摩尔人的民族首领,这些流浪者都是他的臣民。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爱斯梅拉达还很年轻时从匈牙利来到了法国。这个少女从所有这些地方带来了零零碎碎的古怪方言、歌曲和奇异的思想,因而说起话来南腔北调,杂七杂八,有点像她身上的服装一半是巴黎式的、一半是非洲式的那样。不过,她经常往来的那些街区的民众倒很喜欢她,喜欢她快快活活,彬彬有礼,活泼敏捷,喜欢她的歌舞。她认为全城只有两个人恨她,一谈起这两个人就心惊肉跳:一个是罗朗塔楼的麻衣女,这个丑恶的隐修女不知对埃及女人有什么恩怨,每当这个可怜的跳舞姑娘走过那窗洞口时,就破口咒骂;另一个人是位教士,每次遇到时向她投射的目光和话语,无不叫她心里发怵。副主教听到最后这一情况,不由心慌意乱,格兰古瓦却没有太留心,因为这个无所用心的诗人,只两个月的工夫就把那天晚上遇见埃及姑娘的种种奇怪情况,以及副主教在这当中出现的情景,统统忘到九霄云外。不过,这个跳舞的小姑娘没有什么可害怕的,她从不替人算命,这就免遭一般吉卜赛女人经常吃巫术官司的苦头。再说,格兰古瓦如果算不上是丈夫,起码也称得上是兄长。总之,对这种柏拉图式的婚姻,这个哲学家倒也心平气和了,总有个地方可以安身,总有面包可以活命吧。每天早上,他往往跟埃及姑娘一道,到街头帮她把观众给的小钱收起来;每天晚上,同她一起回到他俩的共同住处,任凭她把自己锁在单独的小房间里,他却安然入睡了。

    他认为,总的说来,这种生活挺温馨的,也有利于冥思默想。再则,凭良心说,这个哲学家对这位吉卜赛女郎是否迷恋到发狂的程度,他自己也说不准。他爱那只山羊,几乎不亚于爱吉卜赛女郎。这只山羊真是可爱,又温顺,又聪明,又有才情,是一只训练有素的山羊。这类令人惊叹不已、常常导致驯养者遭受火刑的灵巧畜生,在中世纪是司空见惯的。这只金蹄山羊的魔法其实是些无伤大雅的把戏罢了。格兰古瓦把这些把戏仔细说给副主教听,副主教看上去听得津津有味。

    在许多情况下,只要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把手鼓伸到山羊面前,便可以叫它变出想要的戏法。这都是吉卜赛女郎调教出来的,她对这类巧妙的手法具有罕见的才能,只需两个月工夫就教会了山羊用一些启动字母拼写出弗比斯这个词来。

    “弗比斯!”教士说道。“为什么是弗比斯呢?”

    “不清楚。”格兰古瓦应道。“也许是她认为具有某种神秘法力的一个词吧。她认为独自一人时,翻来复去低声念着这个词。”

    “您有把握这仅仅是个词,而不是一个人的名字吗?”克洛德用他那特有的敏锐目光盯着他,又问。

    “谁的名字?”诗人说道。

    “我怎么知道呢?”教士应道。

    “那正是我所想的,大人。这帮流浪者多少都有点信奉拜火教,崇拜太阳。弗比斯就是从那儿来的吧。”

    “我可并不像您觉得那么明明白白,皮埃尔君。”

    “反正这与我不相干。她要念‘弗比斯’就随她念去呗。有一点是确信无疑的,那就是佳丽喜欢我已经差不多同喜欢她一样了。”

    “这个佳丽又是谁?”

    “雌山羊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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