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圣母院(三)第六卷 一滴水,一滴泪(1)
修缮,我就是特别虔敬圣厄斯塔舍。”
不一会功夫,判决书拟好了。内容简单扼要。那时,巴黎子爵司法衙门的例行判决书,还没有经过庭长蒂博·巴伊耶和王上的律师罗歇·巴尔纳的加工润饰,还没有受到十六世纪初期这两个法学家在判决书中那种俨如密林般文体的影响,满纸充塞诡辩遁辞和繁琐程序。一切都是明确,简便,直截了当。人们从中可以径直走向目的地,每条小道见不到荆丛和弯曲,一眼便可以望见尽头是轮盘呢,还是绞刑架,或者是耻辱柱。总之,人们起码知道自己向何处去。
书记官把判决书递给司法长官。司法长官盖了大印,随即走出去继续巡视其他法庭,当时的心态想必恨不得就在那一天把巴黎的所有监牢都关满人。约翰·弗罗洛和罗班·普斯潘暗暗发笑。卡齐莫多把这一切看在眼里,神情冷漠而又诧异。
正当弗洛里昂·巴伯迪安老爷宣读判决书准备签字的时候,书记官突然对被判罪的那个可怜虫动了恻隐之心,希望能替他减点刑,便尽可能凑近预审法官的耳边,指着卡齐莫多对他说:“这个人是聋子。”
他本来希望,这种共同的残疾会唤起弗洛里昂老爷的关心,对那个犯人开恩,然而,我们前面已经注意到,首先,弗洛里昂老爷并不愿意人家发觉他耳聋;其次,他的耳朵实在太不中用了,书记官对他说的话儿,他连一个字都没有听清,而他却偏要装出听见的样子,于是应道:“啊!啊!那就不同了。我原来还不知道此事哩。既是这样,那就示众增加一个小时。”
随即在修改过的判决书上签了字。
“活该!”罗班·普斯潘说道,他一直对卡齐莫多怀恨在心。“这可以教训教训他,看他以后还敢不敢欺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