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
。这里除了喜剧效果以外,还充满了同情和怜悯。因为孤独难耐的汤尼真的渴望与不在身边的妻子沟通交流,谁知他的妻子一直在躲避他,在背叛他,对此汤尼仍蒙在鼓里。读者从“她……睡觉去了”这句话里可能推测这个第三者是从布伦达吃饭的地方打来的电话。可我们发现说话的人正是比弗,他与布伦达在一起,也许在床上鬼混呢,只是汤尼对此一无所知。“‘老伙计给耍了。’比弗一边挂上电话一边说。”这句话尽管表面上比较简单,但实际上无懈可击,完美无比。读者到了最后才从话语中了解到汤尼被耍的事实,使效果更为突出。本来在别的场合十分柔情十分亲切的话语在此则意味着蔑
视、冷漠与良知的丧尽。布伦达确实“厌腻了”汤尼,但舌头一抡便把道德观念颠倒了过来。言外之意,这都是汤尼的过错,“谁叫他不打招呼就匆匆跑来了?”。这一点也是小说一再要表达的出发点或动机。
电话又响了,汤尼又一次要求与布伦达通话。“汤尼,亲爱的,是我,布伦达。”这里喜剧成分与背叛行为巧妙地糅合在一起:汤尼再一次误解,布伦达言不由衷的一声“亲爱的”再一次暴露了她的背叛。汤尼住在俱乐部里,深更半夜在一个小得无法与布伦达同居的房间里给布伦达打电话,坚持要与布伦达通话,这本身就不符合逻辑,因为如果有人接电话,那么此人就应该是布伦达。由于酒后神志不清,他把这个谈话与刚刚与“某个操蛋的傻瓜”的通话混为一谈。而那个傻瓜的通话被认为是从布伦达所呆的地方打来的。当然,这种“误会”不能继续下去。布伦达很快意识到危险之所在,于是又谎话连篇:“我在吃饭的地方留了个口信。”
小说中的所有对话都像电话中的对话,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这是因为,跟戏剧不同,这种对话是在双方并非真的面对面的前提下进行的。的确,小说中的对话由于无法标示语音语凋,因而更少了一些表意功能。有些小说家企图通过文字的表述加以弥补,如“‘不’,他低声说道,嗓音有些嘶哑”,“‘好!’她高兴地叫了起来。”但是,沃却选择了让具体的语境去评说小说中人物的言语行为,让读者在心中默读这些对话,对于其中所包含的虚荣、残忍和同情自我进行判断。
就在笔者撰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出了一本新书,是“电话小说”的典范。这本小说的书名叫做《声音》,作者是美国人,名叫尼科尔森·贝克尔。他此前写过三本小说,属于“极简抽象的艺术作品”,开一代小说创作之风。《声音》的英国版在封面上把它描述成“一本有关电话中的性行为的小说”,是恰如其分的。整本小说是由一个很长的电话谈话构成。行文除了会话标志以外,全部采用对话的形式。对话在北美洲大洋两岸的一对男女之间进行,他们之间的惟一纽带便是一条成年人沟通热线。他们彼此详细地交流着自己的性倾向、性幻想及性经历方面颇为煽情的情况,最终双方通过手淫同时达成性高潮。运用电话作为交际的手段是极不自然的,这一点在把它作为性刺激和性高潮的工具上显得尤为突出,这是因为它省略了正常性行为中最重要的部分,即身体的接触与阴茎的插入。然而,有人会说电话中的性行为突出地表明了手淫是一种反常的行为。因此,《声音》成为一本有争议的小说,引起了截然相反的反应,这是不足为奇的。它究竟是一本顺应市场的黄色小说,还是对爱滋病时代枯燥乏味的性生活的有力控诉,抑或是对人类通过合作能够寻找到不会有副作用的寻欢作乐的方式的热情颂扬?作者通过对话的形式,把回答这一问题的责任完全推给了读者,当然问题本身的责任应由作者来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