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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侃
听起来像是信口开河,而且用的是十几岁少年的语汇和口气,这些特点一目了然。首先是大量的重复语汇 (因为富于词汇变换的优雅文体需要精心构思),特别是重复使用俗浯,如“呆子”、“闷得要死”、“假情假义”、“大款”、“笑死我了”、“老”(称谓任何熟悉的人或事,不论其年龄大小或事的新旧)。霍尔顿与许多其他青少年一样,总是喜欢用夸张词汇表达自己强烈的情感:“抽个没完”、“二十年没见面似的‘、“感情抒发”等等。句法也很简单;句子短小,贫于变化。许多句子还有语病,缺少谓语动词。语法错误也不少;句子稍长一些,其中的从句就随意凑合,而不是按主从复合结构来排列了。

    霍尔顿说话口气随便,缺乏规范,这说明他是在不假思索地信口开河,从而给人以真实感。这种语体风格跟乔治那刻意矫饰的一句话形成鲜明对照:“他说剧本本身并非名作,但蓝特夫妇的表演绝对一流。”这句话作为间接引语从霍尔顿口中复述出来,更显得矫揉造作,极不协调,特别是跟霍尔顿本人怒气冲冲对赛莉说的那句话形成强烈反差:“干么不过去套个近乎,……”

    正如前文所言,霍尔顿的叙述风格不难识别,但难的是整篇小说为何能吸引住我们的注意力,使人感到无限乐趣。毫无疑问,使这本小说妙趣横生的是风格本身。故事本身并不完整,仅仅是一段情节而已,而且大都是琐碎小事。语言呢,按照正常文学标准来衡量,也贫乏得很。塞林格犹如口技表演家,借霍尔顿的口舌,把自己有关生老病死、最高价值等观念的看法表达得淋漓尽致。他这样做的过程中要受这个满口黑话的十七岁纽约男孩的语言限制,所有富有诗意的比喻、讲究节奏感的句式以及任何带有文采的说法统统都要避开。

    当然,该书成功的另一原因还在于幽默—霍尔顿在用“低俗”语言评论赛莉和乔治等人的所谓高雅派社交和文化生活格调时所产生的一种令人啼笑皆非的幽默。他的语言错误则是另一个幽默源—本段中最滑稽的一行是“差点没踩断人家全身的指头”,正确的说法是“全身的骨头”,这也是又一个夸张说法。另外,霍尔顿的语言中隐含着更多的意味。例如,在本段中,他虽然声称对乔治那体现社会地位的名牌大学校服及文雅举止不屑一顾,但显然有一种不言而喻的嫉妒感。霍尔顿·考费尔德的悲怆处境在这里以及在全书中都有透露,因为没有明显点明而使人愈加感受得深刻。

    最后,这本小说中还透露出一种令人惊讶的诗意;一种体现在口语中的韵律感。这使得阅读过程充满乐趣,正如爵士音乐家所说的,有摇摆感,令人感到轻松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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