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关于宪法-4
表中可以看出,一宗产业每年收入超过一万三千或一万四千,业主的利润很少,结果就会把产业分给他们的幼年子女或其他亲属。
表 三年入一千镑到两万三千锈产业的净收益:——每年以千计扣除全部税款净收益(单位:镑)(单位:镑)(单位:镑),,000561,,000106 2,,000 181 8,,000 281 4,,0004315,,000631 6,,000 881 7,,0001,1817,,000 1,,000 1,931 9,①供出售而酿制的啤酒税(贵族免付)比现在的代偿税几乎多一百万镑,1788年收入一百六十六万六千一百五十二镑,因此贵族们自己应当承担代偿税,因为已经给他们免去了几乎一百多万镑的税了。——作者
,000 2,3819,,000 2,881 10,,000 3,43110,,000 4,03110,,000 4,68111,,000 5,38111,,000 6,13111,,000 6,93112,,000 7,78112,,000 8,68112,,000 9,63112,,000 10,631 12,注意——表中尾数先令已略去。
从上表可以看出,一宗产业除去土地税和累进税后,收益不能多于一万二千三百七十镑,因此,考虑到家庭的利益,这些产业势必要分掉。年入两万三千镑的产业,分成六处,其中五处每处年入四千镑,一处年入三千镑,就只需交税一千一百二十九镑,这个数目为原应交纳数的百分之五,但是如果产业为一人所有,就要纳税一万零六百三十镑。
尽管查问这些产业的来历是没有必要的,但是维持它们的现状却是另一个问题。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国的问题。作为继承的产业,法律已经造成一个弊端,应当设法补救。应当废除长子继承制,这不仅是因为它是违反自然的和不公道的,而且因为实行这种制度的国家受害。如前所述,由于不让幼年子嗣获得遗产中的应得部分,就让公众出钱抚养他们;选举自由也为这种不公平的家产垄断产生的恶劣影响所侵犯。不仅如此,它还造成国家财产的浪费。由于受到这一法律保护的大面积花园和打猎场的存在,国家相当一部分的土地不能用于生产,而且这种情况发生在谷物年产量不敷国家消费的时候。简言之,贵族制的害处这样大,这样多,这样不合乎公道、智慧、自然和善行,以致一想到这些害处,就应确信许多属于这一类的人也都希望把这个制度废除掉。
这些人想到他们年幼的子嗣处境毫无保障和几乎过着赤贫生活,还能得到什么慰藉呢?每一个贵族家庭周围都有一群依附它的亲系乞丐,这些人在几年或几代时间里就会被撵走,只好在救济院、贫民习艺所和监狱里讲述他们的往事聊以自慰。这是贵族制的必然结局。贵族和乞丐往往是同一家族的人。一个极端产生另一个极端;让一个人富必然要使许多人穷;这种制度是不能靠别的方法来维持的。
有两类人是英国的法律特别仇视的,而且都是些最无依无靠的人:幼童与贫民。前一类人我刚谈到过;后一类人我可以从许多例子中举出一个,以此结束我对这个问题的探讨。
现在有几种规定与限制工人工资的法律。为什么不让工人去自由成交,象立法者自由出租他们的田地和房屋那样呢?个人劳力是工人的全部所有。
这一点点东西和他们享有的一点点自由为什么还要受到侵犯呢?但是,如果我们研究一下这些法律的执行及其后果,就会越发感到不公平。一旦工资为一项所谓的法律所规定,这个法定的工资就固定不动,而其他一切东西却都在涨价;而当制订这项法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