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关于宪法-4
和贵族制的丑剧正在步骑士制丑剧的后尘,柏克先生也正在穿上送葬的衣服。那么,就让它悄消地进入其他一切蠢事的坟墓,让送葬者得到安慰吧。
派人去荷兰、汉诺威、策尔或布伦斯瑞克迎请一些人来,每年花一百万镑,这些人既不谙英国的法律和语言,又不顾英国的利益,他们的能力连当一个教区警察也不配,英国嘲笑自己这种做法已为期不远了。如果可以把政府交到这样一些人的手里,那么,事情的确挺便当,英国的每一个城镇和乡村都找得到适合所有这些条件的货色。
①世界上哪一个国家能够这样说:我国的穷人都是幸福的;他们中间既无愚昧也无贫困:监狱里没有因犯,街道上没有乞丐;老年人不愁衣食:捐税并不繁重;理性世界和我亲昵,因为我和幸福亲呢:一个国家能够说出这些话,就可以为它的宪法和政府自负了。
在短短儿年时间里,我们已经看到了两次革命,即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
在前一次革命中,斗争的时间长,冲突激烈;在后一次革命中,国民团结一致,在没有外敌对抗的情况下,革命一开始就掌握了政权。从这两个事例中,可以明显地看到,能够注入革命领域的最大力量就是理性和共同利益。凡是这两者能有活动机会的地方,反对势力就在恐惧中死去,或因定罪而灭亡。
它们现在已普遍获得主要的地位,我们今后有希望看到一些革命或政府的更迭以同样安详的方式产生,任何可由理性和协商决定的措施都赖以贯彻。
当一个国家的舆论和思想习惯改变了的时候,就不能再象以往那样来治理它了;但是,想用暴力去完成应当用理智去完成的事,这种做法不但是错误的,而且是恶劣的。叛乱是由一个政党或政府用暴力违抗国民的公共意志而造成的。因此,每一个国家都应当设法随时了解公众对政府的舆论动向。
在这一点上,法国旧政府比英国现政府要高明得多,因为在非常时期它商以求助于当时称为的三级会议。但是,英国却没有这样的临时机构;至于那些现在叫做议员的,他们大多数不过是官廷的傀儡、命官和附庸而已。
我敢说,尽管英国全体人民都交税,可是有选举权的还不到百分之一,而议会的一个院的成员除了他们自己之外不代表任何人。因此,只有人民的自由意志才有权利对有关普遍改革的事宜采取行动;根据同样的权利,两个人可以就这种问题进行商讨,一千个人也可以。所有这些初步做法的目的在于了解民意,并对它服从。如果民意宁可要一个坏的或有缺陷的政府而不要进行改革,或者情愿付十倍于所需要的税,那么,它是有权这样做的;而且,①这一段和前一段被收入对潘恩的起诉书中。——原编者
只要多数人不把不同于他们自己的条件强加给少数人,那么,尽管可能犯许多错误,却谈不上不公平。错误也不会长期存在下去。不论开始时是多么错,经过讲道理与协商,很快就会把事情纠正过来。这样去做,就不怕闹事。既然所有的改革都把各国穷人的利益和幸福包括在内,他们自然会安分守己,满怀感激。只是因为忽视并排斥他们,他们才会闹事。
现在公众最关心的就是法国革命以及各国政府可能普遍发生变革。在欧洲所有国家中,没有一个国家象英国那样对法国革命感到莫大关切。过去世代相仇,耗费浩大,却没有任何讲得通道理的目的,现在有机会来友好地结束这种局面了,两国可以共同努力来改革欧洲的其余部分。这样做,它们不仅可以防止进一步流血和增税,而且正如已经讲过的那样,还可以减轻它们目前很大一部分负担。可是,长期的经验表明,这种改革不是旧政府所愿意提倡的;因此,这些问题应当向各国国民而不是向这样的政府提出来。
在本书的前一部分,我曾经谈到英、法、美三国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