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朱元璋的女人们
复活殉葬制,表明了朱元璋对生命特别是对妇人生命的一贯贱视。
朱元璋对女人的态度有些矛盾。一方面,和所有生命力强大的人一样,朱元璋性欲强烈,在年轻时代曾不择手段追逐女人。《国初事迹》记载他强娶民女的历史:“濠州胡家有女守寡,太祖欲纳之,其母不从。后闻随军在淮安,不曾适人,太祖遣人以书达平章赵君用,请求之。君用以胡氏同其母送至,太祖纳之,立为胡妃。”也就是说,还是一个小军官的时候,朱元璋就看上了一个寡妇,想娶她,但她母亲不同意。后来朱元璋势力更大,对此女还念念不忘,打听到她被军队挟裹到了淮安,就写信给另一位大帅,终于弄到了这个女子,这就是后来的胡妃。
在击败陈友谅和推翻元朝后,他将这两处后宫的许多漂亮女子纳为己有。除此之外,俞本《纪事录》还记载朱元璋一度曾与属下老婆私通,并生了个私生子:“故元帅韦德成妻美,上令移居后庭,通而生子,名曰朱生。”
虽然全力宣扬礼治,但为了弄到想要的女人,朱元璋并不顾忌什么礼法。《国初事迹》载:“太祖选宫人,访知熊宣使有妹年少,欲进之。员外郎张来硕谏曰:‘熊氏已许参议杨希圣,若明取之,于理不妥。’太祖曰:‘谏君不当如此!’令壮士以刀碎其齿。”也就是说,朱元璋听说熊宣使的妹妹漂亮,让人弄进宫来。员外郎张来硕劝谏他,说此女已经许配人家了,强取进宫,怕引起非议。这一番好心好意的劝谏,换来的是一顿酷刑,朱元璋命卫士把张来硕的牙都撬了下来。
然而另一方面,朱元璋又将底层文化中贱视女性的倾向发展到极致。
朱元璋特别看不起歌女娼妓之流,命令她们平时必须穿着标志身份的黑色衣饰。有一次,朱元璋赐傅友德宴,命叶国珍陪同,还拨了十多个歌妓供他们取乐。不料叶国珍喝了点酒,一高兴,命令歌妓穿上华丽衣服陪坐。朱元璋闻知,在拘执了叶国珍后,又将无辜的歌妓割去鼻尖陪绑:“赐友德宴,命叶国珍陪饮,拨与歌妓十余人。太祖令内官觇视,后国珍令歌妓脱去皂冠、皂揩子,穿华丽衣服混坐。太祖怒,令壮士拘执国珍,与妓妇连锁于马坊,妓妇劓去鼻尖。”
开国后朱元璋管理后宫规矩特别森严,自后妃以下至宫女,所有衣食、用具、金银钱帛等供应,要经过重重复杂的手续领取,如果径直到部里领取将处以死刑。宫人私递书信出外,将处以死刑。妃子宫人生病,必须由多人陪同,在重重手续之后才能医治。如果是晚上得了急病,只能派人把症状转告给太医开方,绝不准医生入宫诊治,否则必死无疑。为了抑制宫女的生理需求,传说朱元璋还曾对宫女们施以幽闭之刑。《耳谈》载:“传谓男子宫刑,妇人幽闭,皆不知幽闭之义。今得之,乃是于牝(阴户)去其筋,如制马、豕之类,使欲火消减。国初常用此,而女往往多死,故不可行也。”
除了对结发妻子马皇后一直保持着尊重以外,朱元璋对其他宫人妃子,稍有不满,就举起屠刀。《纪事录》载,洪武年间宫廷内有大量浣衣罪妇,专门为宫内人服务。有一次朱元璋听说她们中间有人与外面相勾结通消息,遂将五千多人包括看守她们的守门人都剥了皮:“上疑其通外,将妇女五千余人,俱剥皮贮草以示众,守门宦者如之。”甚至对那些服侍他多年的妃子,也不例外。
有一次太监在御河中发现了一个堕胎的婴儿,朱元璋怀疑是楚王朱桢之母胡充妃(即那位被他强逼成婚的胡氏)所为,遂亲手持刀将她砍死,然后把尸体扔到荒郊野外,听任野狗啃食。楚王闻听,千里迢迢奔丧来到京师,到处寻找母亲的尸体也没找到,最后只好拿着母亲生前用过的一条练带回去了。
另一次,朱元璋因为一件小事,大发雷霆,鲁王之母郭宁妃、唐王之母李贤妃和伊王之母葛丽妃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