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本能和理性的反叛
础可以建立起真正的社会主义”(1970/1977:165-166)。莫诺的思想有其典型意义,因为它深深植根于一种知识理论,它试图以某些类型的行为更能满足我们的愿望为根据,建立起一门行为科学——不管你把它称为幸福论、功利主义、社会主义或无论什么东西。对我们的劝告是,我们应当使自己的行为有望造成这样一种状况,它会满足我们的欲望,使我们更加幸福,如此等等。换言之,需要这样一种伦理,人们在追求已知的、可取的和事先选定的目标时,能够随意遵循之。
莫诺的结论来自他的如下观点:除了把道德归因于人类的发明之外,对它的起源做出解释的另一种惟一可能的方式,就是许多宗教所提供的那种泛灵论的或拟人化的解释。不错,“就作为一个整体的人类而言,一切宗教都与拟人化的观点密不可分,它把神比拟成一个父亲、朋友或统治者,人们必须效忠于它,向它祷告,等等”(科恩,1931:112)。我就像莫诺以及大多数自然科学家一样,无法接受宗教这个方面的说法。在我看来,这是把大大超出我们理解力的东西,贬低到了比人类智力高级不了多少的水平。但是拒绝宗教的这个方面,并不妨碍我们认识到,我们可以把某些行为方式得到维护——也许是出于错误的理由——归功于这些宗教,在能够使人类大量生存下来这个方面,它们要比理性所成就的大多数事物更为重要。
莫诺并不是以这种思路讨论问题的惟一生物学家。对“进化规律”的错误解释,会把卓越的头脑引向何等荒谬的境地,在我看到的人中间,几乎谁也比不上另一位大生物学家和博学的学者的言论更能说明这个问题(见第一章)。李约瑟写道:“社会公正和同心同德的新世界秩序,合理的无阶级国家,并不是狂热的理想主义之梦,而是从整个进化过程中得出的合乎逻辑的推论,它的权威性丝毫不亚于它的前提,因此在所有信仰中它是最理性的。”(李约瑟,1943:41)
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
道德和理性:若干实例
其实,没有理由期待习惯做法得到的进化选择会产生幸福。对幸福的强调是理性主义哲学家所为,他们认为,必须为人们的道德选择找出自觉的理由,所谓理性,也就是对幸福的自觉追求。但是,追问人们有什么自觉的理由采用自己的道德规则,就像追问人们有什么自觉的理由运用他的理性一样错误。
在凯恩斯观点背后有一种哲学幻觉,即存在着一种难以定义的“善”的属性——一种有待每个人去发现的属性,它使每个人承担起追求这种善的义务,只要认识到这种善,就有理由蔑视和不考虑许多传统道德规范[这是通过穆尔的著作(1903)支配着布卢姆茨伯里团体的观点]——这种哲学幻觉,使他对养育自己的源泉产生了一种典型的敌视态度。这也明显地表现在E.福斯特身上,他曾一本正经地主张,把人类从“商业制度”的罪恶中解放出来,就像把他们从奴隶制中解放出来一样迫切。
和莫诺以及凯恩斯相似的情感,也来自一位名望稍逊但也很有影响的科学家:担任过世界卫生组织第一任秘书长的心理分析学家奇泽姆。他简直就是在鼓吹“消灭对错观”,坚持认为心理学家的任务就是使人类摆脱“陈腐的善恶负担”——这种建议在当时受到了美国上层法律权威的赞扬。道德在这里再次被视为——既然它没有“科学”根据——非理性的,它作为世代积累起来的文化知识是不被承认的。
不过还是让我们来看看一位甚至比莫诺和凯恩斯更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他或许是我们时代最伟大的天才。爱因斯坦所关注的是一个不同但密切相关的问题。他采用了一句流俗的社会主义口号,认为应当用“为用途而生产”取代资本主义秩序中的“为利润而生产”(1956: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