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在本能和理性之间
习惯乃人的第二本性。</p>设想的环境引导下——譬如通过市场交换中的价格机制——去做某些事情。在我们的经济活动中,我们既不了解我们所满足的那些需求,也不了解我们所获得的物品的来源。我们所服务的人,我们几乎全不认识,甚至我们不在乎他们的生存。同时我们的生活,也要依靠不断接受另一些我们一无所知的人所提供的服务。这些事情之所以成为可能,不过是因为我们处在一个巨大的制度和传统架构——经济的、法律的和道德的——之中,我们通过服从某些并非由我们制定、从我们了解自己制造的东西的功用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也并不理解的行为规则,使自己适应了这个架构。
我们所谓来自天性的良心,是从习惯中诞生的。</p>
——蒙田
我胸中居住着两个灵魂,它们总想彼此分离。</p>
——歌德
在早期思想家看来,人类活动存在着一种超出有条理的头脑的想像范围的秩序,似乎是件不可能的事情。甚至亚里士多德这位相对而言较晚近的人物,也相信人类之间的秩序只能扩展到传令官声音所及的范围之内(《伦理学》,IX,x),因此一个拥有10万人的国家是不可能的。然而,亚里士多德认为不可能的事情,在他写下这些话的时候就已经发生了。亚里士多德虽然作为一个科学家成就斐然,当他把人类秩序局限在传令官声音所及的范围时,他的言论所依据的却是自己的本能,而不是他的观察和思考。
这种念头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在亚里士多德时代以前很久便已得到充分发展的人类本能,并不是因为他现在生活于其中的环境或成员而产生的。这些本能适用于流动的小部落或群体的生活,人类及其前辈就是在这些群体中演化了数十万年,形成了人类基本的生物学构造。这些由遗传而得到继承的本能,主导着一个群体内的合作,而这种合作必然范围狭小,仅限于相互了解和信任的同胞之间的交往。这些原始人受眼前的共同目标支配,对他们环境中的危险和机会——主要是食物来源和藏身之地——有着相似的感受。他们不但能够听到自己的传令官,他们通常还认识他这个人。
虽然更为丰富的阅历会使这些群体中一些较年长者取得一定的权威,但主要是共同的目标和感受支配着其成员的活动。休戚与共和利他主义的本能,对这些协作方式起着决定性作用。这些本能适用于自己团体中的成员,却不适用于外人。因此这些小团体中的成员只能以如下方式生存:孤立的人不久就会成为死人。可见霍布斯讲述的原始人的个人主义,纯属无稽之谈。野蛮人并不是孤立的人,他的本能是集体主义的。根本就不存在“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
当然,假如我们现在的秩序尚未存在,我们大概也难以相信任何这样的事情有可能产生,我们会不经意地把任何有关这种秩序的记载视为天方夜谭,认为它不过是在讲述一些不可能发生的事情。这种不寻常的秩序的形成,以及存在着目前这种规模和结构的人类,其主要原因就在于一些逐渐演化出来的人类行为规则,特别是有关私有财产、诚信、契约、交换、贸易、竞争、收获和私生活的规则。它们不是通过本能,而是经由传统、教育和模仿代代相传,其主要内容则是一些划定了个人决定之可调整范围的禁令(“不得如何”)。人类通过发展和学会遵守一些往往禁止他按本能行事的规则(先是在狭小的部落里,然后又扩展到更大的范围),从而不再依靠对事物的共同感受,由此建立了文明。这些规则实际上构成了另一种新道德,我愿意用“道德”一词来定义它,它制止或限制了“自然道德”,即让小群体聚集在一起并保证该群体内部进行合作的本能,其代价则是阻止或堵塞了它的扩展。
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