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那是在公爵巷一个丑陋的大公寓里面。我们一开始心里就打定主意,我们需要的是一只坚忍顽强、性格单纯,要求不多,并且有能力保护自己的猫,因为你只要从后窗往外瞥上一眼,就可以清楚看出,这是一个为了争夺围墙和后院所有权,而持续争战不休的残酷猫战场。它得自己去抓老鼠吃,要不然就乖乖给什么吃什么,绝对不准挑食。所以它不能是娇贵的纯种猫。
这些条件自然跟伦敦的环境毫无关连,而是我依照非洲的生活所定出来的。比方说,我们会在刚挤好牛奶的时候,从桶里舀几碗温牛奶喂猫咪喝;最得宠的猫咪可以吃到一点儿剩菜;但我们从来不喂它们吃肉—它们自己会去抓。它们要是病了好几天还没复原,就会被立刻处理掉。而且在农庄里,你可以同时养十来只猫,却完全不用替它们准备猫砂盆。它们会为了争夺一个垫子,一把椅子,库房角落的一个盒子,或是一片阴影,而展开激烈的攻防战,就像是把家里当做是一个为了达到权力平衡所展开的生存战场。它们不断地互相争战,抵抗野猫与农庄的狗,好开辟出属于自己的领土。农舍是一个开放的领域,猫争战的次数自然比城里频繁许多。在城市里,一只猫,或是一对猫,就可以独自享有一整栋房子或是整间公寓,所以它们只要设法抵挡访客和侵入者就行了。但在这道疆界之内,同住的两只猫究竟会怎么对付彼此,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抵挡外来者入侵的防御线,就是屋子的后门。我有一位朋友,曾经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一连把猫砂盆在屋子里搁了好几个礼拜。这是因为,她家的公猫被其它十来只公猫围攻,它们全都虎视眈眈地围坐在四周的围墙和院子里的树上,等着对他展开致命的一击。然后他才终于反败为胜,重新收复了他的庭院。
我的猫咪是一只黑白色母猫,她并没有显赫的名贵血统,但据说很爱干净并乖巧听话。她的确是一只很不错的动物,但我并不爱她;我仍然不愿向情感屈服;换句话说,我其实是在保护我自己。我嫌她神经兮兮、过度焦虑,又爱大惊小怪;但我的看法并不公平,都市猫的生活实在太不自然,它们当然永远也无法养成乡下猫的独立个性。她让我最看不顺眼的地方,就是她居然会等门—简直就像只小狗嘛;她总是粘着你不放,硬要跟你待在同一个地方,而且不理她还不行—甚至在她生小猫的时候,她也跟狗一样,反倒还要人类来伺候她。她对食物挑剔得很,而她才到我们家一个礼拜,在这方面就大获全胜。她除了煮得嫩嫩的小牛肝,和煮得嫩嫩的小鳕鱼之外,其它东西一概不吃,连舔都不肯舔上一口。她的嘴为什么会养得这么刁?我询问她的前任主人,自然没得到任何答案。我拿猫罐头和剩菜喂她;但只有在我们刚好吃肝脏的时候,她才会表示兴趣。肝脏是她唯一的最爱。而且她只吃用奶油烹调的肝脏。有次我决定让她饿肚子,好改掉她挑嘴的坏毛病。“世上有那么多人没饭吃,吧拉吧拉,我们居然还得花时间来替猫准备食物,这实在是太说不过去了,吧拉吧拉,吧拉吧拉。”接下来整整五天,我只给她猫食和桌上的剩菜。但在这整整五天中,她总是用批判性的目光瞄瞄盘里的食物,接着就毅然掉头走开。我每天晚上把已经走味的食物收走,打开一个新的罐头,在猫碗里加些牛奶。她慢慢蹓跶过来,检查我给她的食物,随意舔几口牛奶,再大摇大摆地走开。她变得越来越瘦。她想必饿得要命。最后我终于忍不住宣告投降。
在那栋大房子后面,有一列从一楼楼梯台通往庭院的木梯。她坐在这里,可以将下方的街道、大约六家的庭院,以及一间库房的情景尽收眼底。她刚到我家的时候,附近的猫全都围过来打量这只新来的邻居。她坐在最上面一级阶梯上,要是他们太靠近的话,她随时都可以立刻逃回屋子里去。她的体型还不及那些大公猫一半大。她年纪太小,我心想,不可能这么早就怀孕;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