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无数的小光点,就像是在窗外光束中随风翻飞的尘埃。在这片长达数哩的蔚蓝晴空中,究竟有多少鹰隼在风中盘旋?几百只吗?而每一只猛禽,随时都可以在短短几分钟之内,从空中扑下来攫走我们的鸡。
因此我们通常不会花时间去射杀老鹰,只有在盛怒中才会忍不住动手。我记得,当那只尚未完全长成的猫咪,在鹰爪下喵喵惨叫,迅速消失在天空中时,我母亲气急败坏地朝空中开了一枪。那自然是一点儿用也没有。
若说白天是属于鹰群的猎场,那么黎明和黄昏则是头鹰的天下。太阳一下山,我们就会把鸡群赶进养鸡场过夜,但这时猫头鹰早已虎视眈眈地坐在树上伺机而动;而且,猫头鹰只要再稍稍晚睡一会儿,说不定就可以在清晨曙光初现,养鸡场再度敞开时,及时下手捕一只肥鸡大快朵颐。鹰群总是在阳光中行动;猫头鹰安于迷蒙的微光;但夜晚却是野猫横行的王国。
这时枪就可以派上用场了。鸟类可以在绵延数千哩的无垠天空中,自由自在地任意遨游。但猫大多都拥有一个巢穴,一名配偶,一窝小猫—至少总会有个猫窝。我们只要一发现野猫跑到我们家的山丘栖息,就会毫不犹豫地开枪格杀。野猫在夜晚偷偷潜进养鸡场,它们神通广大,总有办法在墙上或是铁丝网上,找到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的裂隙钻进来。野猫跟我们的猫咪交配,引诱这些爱好和平的家猫离家出走,到灌木丛中餐风宿露,而打死我们也不敢相信,我们家这些过惯好日子的宝贝猫咪,竟然能够适应这种朝不保夕的危险野生生活。野猫的出现,对我们家这些娇生惯养野兽们的处境,提出了相当有力的质疑。
有一天,一名在我们家厨房工作的黑人表示,他在半山腰的树枝上看到了一只野猫。当时我的兄弟们都不在家,于是我当仁不让,连忙抓起点二二来复枪,赶过去猎杀野猫。那时是正午时分,猫通常不会这种时候出外活动。我看到那只野猫趴在一株尚未长成的小树枝桠上,龇牙咧嘴地朝我呜呜低吼。它的绿眼睛恶狠狠地瞪着我。野猫大多都长得不怎么好看。它们的皮毛看起来黄褐褐丑兮兮的,而且十分黯淡粗糙。更糟的是,它们还臭得要命。这只野猫显然才刚偷了一只鸡吃,而它行凶的时间,距离此刻绝不会超过十二个钟头。树下的土地上散落着一堆白色的羽毛,和一些已经开始发臭的肉屑。我们最讨厌野猫了,它们总是对我们露出利爪,嘶嘶怒吼,把我们当作是仇人似的。我朝它开了一枪。它噗通一声,从树枝上摔下来,跌落到我脚边。它躺在飞舞的羽毛堆中,微微挣扎了一会儿,然后就完全静止不动了。平常我都是立刻抓起那又脏又臭的猫尾巴,把尸体拎起来,扔到附近一个废弃的井里。但这只野猫却让我感到有些地方不太对劲。我弯下腰来,仔细打量它。它的头型不太像野猫;它的毛虽然相当粗糙,但跟真正的野猫比起来,还是太柔软了些。我必须承认,它并不是野猫,而是我们家的猫咪。我们赫然发现,这具丑陋的尸体,竟然就是我们家的宝贝米妮,一只在两年前忽然失去踪影的迷人宠物——那时我们还以为她是被老鹰或是猫头鹰抓走了呢。米妮有一半波斯猫的血统,是一只毛茸茸、软绵绵,让你打从心底疼爱的小动物。但这确实是她,一名偷鸡贼。我们在我开枪射杀她的那棵树附近,找到了一窝小野猫;但它们性子太野了,明显把人类视为他们的天敌:我们手臂和双腿上的咬伤和抓痕就是最佳证据。所以我们只好动手除掉它们。或者该说是,我母亲负责找人把它们处理掉;由于某些我直到许久以后才开始加以深思的家庭律法,使得这类讨厌的工作,总是毫不例外地落到她的头上。
我得向你们解释一下我们当时的处境:家里总是有一大堆猫。而距离我们最近的兽医,也远在七十哩外的索尔斯堡(译注:Salisbury, 辛巴威首都)。我记得当时根本就没人替猫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