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璟:贤臣的典范(下)
到私铸货币的左右,严重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
这种现象当然引起了宋璟极大的关注和忧虑。开元六年春,在宋璟的主持下,唐朝廷再度下令禁止恶钱,规定只有重二铢四分的标准铜钱才能继续流通。此次禁令在两京得到了比较严格的执行,长安和洛阳市面上的恶钱迅速被大量回收销毁。
然而问题却接踵而至,民间的货币流通量骤减,直接造成了贸易萎缩和市场萧条,于是两京舆情哗然,百姓怨声载道。宋璟当即采取补救措施,在征得玄宗的同意后,动用国库存款二万缗,以市场价格购入百姓手中滞销而官府可用的商品,同时让两京的各级政府官员预支薪俸,以便让官铸货币迅速占领流通领域。
开元七年二月,宋璟又采取了一项强力措施,将国家粮食储备库(太府)和州县储备的十万石粟米出售给百姓,借此吸收民间恶钱,然后全部予以销毁。稍后,宋璟又派遣监察御史萧隐之前往私铸恶钱的重灾区——江淮流域,负责恶钱的禁止和收缴。
应该说,宋璟的上述举措都是对的,于国家也是有利的。可问题是,对的不见得是好的,于国家有利的也不见得是于百姓有利的。尤其是萧隐之前往江淮以后,为了急于搞出政绩,动用了极为严厉的司法和行政手段,不仅挨家挨户收缴恶钱,而且“捕责甚峻”。(《新唐书·食货志》)如此一来,不但为数众多的假币制造商破产、坐牢,并且普通的商人和百姓在经济上也蒙受了巨大损失,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市场的萧条乃至瘫痪。
到了开元八年(公元720年)春,整个江淮地区已经被萧隐之搞得民怨沸腾,百业凋零,原本甚为合理的经济政策到头来变成了彻底的扰民之政。有鉴于此,玄宗不得不罢免了萧隐之的官职,随后禁令取消,恶钱复行。而宋璟作为这项政策的制订者和负责人,当然也被玄宗记了一大过。
就在禁止恶钱的政策遭到挫败的同时,宋璟在司法领域又犯了一个错误。
这个错误可以称为“旱魃(bá)事件”。
由于宋璟性格刚正,嫉恶如仇,所以对于犯罪的人极其痛恨,尤其是对那些不服判决而不断上诉的在押犯更是深恶痛绝。于是他便交代负责审理上诉案件的御史:“凡是服从判决,诚心悔过的,可以酌情减刑甚至释放;而那些上诉不已的冥顽之徒,就一直把他们关着,让他们把牢底坐穿!”
此令一下,那些有冤情的犯人可就惨了。本来蒙冤入狱还有上诉的机会,如今宰相大人一句话,就把他们申冤昭雪的希望彻底粉碎了,一时间群情汹涌,喊冤的呼声比平日更高。
当时又正巧碰上关中大旱,有人便借题发挥,搞出了一个旱魃事件。所谓旱魃,意思是制造旱灾的妖魅。古时候每逢天旱,人们总是认为旱魃作祟,所以就要举行仪式驱魅。由于很多人对宋璟这项政令不满,包括一些宫中优伶,也对那些有冤无处申的犯人非常同情,于是就专门编了一出讽刺小品,准备在宫中举行驱魅仪式的时候向皇帝献演,借此发泄对宋璟的不满。
当玄宗来观看演出时,一个优伶扮演旱魃,另一个就问他:“你为何出来作祟?”旱魃答:“奉宰相大人之命。”另一人作困惑状,问他何故。旱魃说:“如今含冤入狱的人足足有三百余个,可宰相大人却不让人申冤,这些人怨气冲天,我就不得不出来了。”
玄宗听着这几句台词,脸上顿时阴霾密布。
而宋璟的宰相生涯就在这一刻走到了终点。
开元八年正月二十八日,玄宗罢免了宋璟的宰相之职,改任开府仪同三司,将另一个宰相苏颋也罢为礼部尚书;同日,征召京兆尹源乾曜、并州长史张嘉贞入朝为相。
和姚崇一样,宋璟担任宰相的时间也只有三年多。
毫无疑问,尽管宋璟罢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