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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回我挣的钱。他自己也在酒吧间接头。他同码头工人和海员合伙搞了多次走私活动。兄弟们很敬重他。当时,他与全城的地痞流氓一样,脚穿草底帆布鞋。他走路不出声音,但步伐更沉着,更有弹性。他经常穿一件海军裤,蓝料子,很厚重,人们通常称之为桥的部分从来不扣严实,不时前面露出一块三角裤,偶尔也露出一角稍微卷起的贴肚皮口袋。他走路的姿态比别人起伏更大。我想,他是为了找回流氓、娈童、水手20岁青春体态的感觉,不知不觉中便在行动上流露出来了。他很留恋那时的体态,就像人们留恋青年时代的生活方式一样。但他本身就混迹于最具刺激性的色情行业,他要求用言语和动作来调情。由于我习惯了史蒂利达诺的害臊,在码头工人的酒吧里则看惯了他们的粗鲁,一桩桩,一件件,我既是见证人,往往还成了他们胆大妄为、具体明确行事的借口。不论面对什么人,阿尔芒满怀激情地大谈他的性器官。谁也不打断他的话。除非碰到一个顽固的家伙,被他的语调和话语搅得不耐烦了,才顶他几句嘴。

    有时候,他一手插在口袋里,站在柜台前一边喝酒,一边爱抚自己。还有时候,他卖弄自己的粗壮与漂亮--也包括力量和灵巧。那时,我弄不清他的阳器和力量到底为什么会这样纠缠不清,因此对他羡慕不已。在街上,他一只胳膊似乎在拉我搂抱我,另外一只手臂则死劲一拱把我推开。我对他的生平不甚了了,只知道他周游过世界,是佛拉芒人,我硬要从他身上辨认出苦役营的痕迹。他很可能从苦役营逃跑出来,要不然他怎么会剃光头,怎么会有这一身厚重的肌肉,怎么会如此虚伪、粗暴和野蛮。六

    与阿尔芒混在一起给我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史蒂利达诺照例常去看望阿尔芒,但他似乎在时间和空间上都在疏远我。很久以前,一个偏僻的地方,我委身于这个年轻小伙子,当年颇有讥讽意味的冷酷无情现在却变成了可口的温情了。在我同阿尔芒生活在一起的时间里,史蒂利达诺从不以此为笑料寻开心。事情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他这样谨慎小心反而令我很不自在。不多久,他便成了明日黄花。

    阿尔芒与史蒂利达诺不同,他并不怯懦。他不仅不回避偶发的搏斗,而且敢于接受危险的挑战,干有风险的勾当。他甚至敢自己谋划自己动手。我们相遇一个星期后,他告诉我说他要外出一段时间,让我等他归来。他把他的日常家当(一只装有几件衣物的行李箱子)交给我就走了。那几天我轻松了不少,不再感到恐惧的重压。我还经常同史蒂利达诺一起出去。

    有一个与我同龄的小伙子,如果他不往他的双手啐唾沫以开动绞盘的话,是不会引起我的注意的。劳动者的这个习惯动作竟使我头晕目眩,我仿佛成了一个自由落体,飘飘忽忽落到一个早已遗忘了的年代--或是一个属于我自己的领地地。我的心苏醒了过来,我的肉体顿时也不感到麻木了。我疯抢镜头,转瞬间就准确地记录下这小伙子的一举一动:他的姿态、发型。腰身一扭的动作。弯腰弓背的形体、他正在开动的旋转木马,木马随着音乐旋律不停地运转,熙熙攘攘的集市,安特卫普市兼收并蓄了所有这一切,地球小心地转动,宇宙蕴藏着如此赏心悦目的重托,而我呢,在那儿吓得呆如木鸡,惟恐拥有世界,惟恐知道我拥有世界。

    我并没有看到他往手上啐的唾沫,只是看见他两腮一鼓一缩,白牙间吐出舌尖。我还看见这小子搓着黑糊糊的长满厚茧的手掌。他弯腰掌握舵杆时,我发现了他那已经皲裂的箍腰厚皮带。这种粗笨的皮带绝不是风流雅士裤腰上的装饰品。只要看一眼它的质地和厚度,其作用便一清二楚了:保持男性阳刚气质最显著的标志。若不系这种皮带,阳刚便无从谈起。男人的宝贝得不到保守和护卫,阳气就会从脚底流失,出现气质障碍。小伙子穿一件茄克衫,衣裤之间露出一段皮肤,皮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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