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章 党在临时军政委员会公安处的工作
1849年12月9日,云南地方当局宣布起义,成立了“云南人民临时军政委员会”,是为起义当局的最高军政指挥机关。卢汉要求地下党派员参加该委员会,但当时云南地下党尚未公开,亦未得到党中央指示,故暂不参加该委员会。地下党领导考虑到昆明地区敌情比较严重,要巩固革命成果,维护昆明社会安定,必须及时肃清暗藏敌特,党组织应积极领导这一场肃反斗争,并争取掌握公开专政机关。乃通过联络员与卢汉商定:成立临时军政委员会公安处,建议委派宋一痕为处长,实际工作,由我党派人主持;下面的工作人员,亦由我党调配。
12月11日,市委副书记赖卫民传达上级指示:决定原市委对敌工作领导小组一分为二,成立昆明市委临时军队工作委员会及市委保卫部。保卫部的任务是镇反肃特及维护昆明社会治安,由市委副书记赖卫民领导,田秉熙、朱人杰、田培宽为部委,朱、田二人进入公安处主持工作。1950年元月初,又调来原对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吉星明,补为保卫部部委。
12月13日,公安处正式成立,一场由我党领导的大规模搜捕敌特的斗争,拉开了帷幕。
保卫部根据敌工工作几年来调查整理汇编成册的敌特名单,以及各条战线党盟组织转来的大量群众检举揭发材料,每天由公安处开出逮捕名单,经赖卫民批准,由公安处派专人分批率领从学委抽调来的党盟员约200人参加逮捕,16日以后,义勇自卫总队调武装配合各警察分局“警盟”成员,连夜进行搜捕。经过11个昼夜的大规模搜捕,面上的敌特已大部分落网,从而保障了昆明保卫战时的城内安定局面。搜捕工作一直进行到2月底,共捕获敌特反革命分子1290人(包括起义当局10~12日逮捕的),对解放后昆明的社会治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公安处并进行了监狱管理及审讯工作,到3月初,全部被捕人员及档案材料完整移交军管会公安部接管。
回顾这一场肃反斗争,云南地下党从云南的实际条件出发,不失时机地将临时军政委员会公安处,作为昆明市委直接领导的公开肃反机关,实行了党统一领导下的专门机关和群众运动相结合的方针,这无疑是党组织的重大的正确决策。在解放大军尚未进城接管之前,地下党第一次行使了无产阶级专政的职能,这在全国城市解放中尚无先例,是昆明地区肃反斗争的一大特点。
调查掌握敌特组织的人员情况,历来是我党城工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早在1948年,在高志远领导下,敌情工作小组就动手调查掌握了一部分敌特组织人员名单、照片和住址。
“七·一五”事件后,我们曾向敌特两次指名投递警告信,引起敌特的震动。随着敌工工作的开展,我们在敌人军、警、宪、特中,广泛开展争取、分化、瓦解工作,建立了我党领导下的秘密外围组织“救盟”、“军盟”、“警盟”。敌特组织系统、人员情况正逐步为我所掌握。高志远指定由田培宽专门进行汇集整理。1949年6月,全国解放已成定局,赖卫民接替高志远领导敌工工作,提出进一步汇编敌特名单,作为解放昆明时镇反肃特的依据,此项任务仍由田培宽负责,内容包括组织系统、姓名(及化名)、年龄、籍贯、住址、职务、罪恶事实、来往关系、像貌特征等,并尽可能取得照片。为了便于保管和携带,采用32开小笔记本,蝇头小楷书写,一式三份,共汇集了300余名敌特人员情况,计划在解放军进入云南时,派田培宽携带该册潜出昆明,交解放军领导随军进入昆明,执行搜捕任务。后因云南和平起义,该名册就成为我保卫部执行镇反肃特的重要依据。
材料的来源,主要从敌工工作所属的“救盟”、“军盟”、“警盟”成员中取得,也有地下党各条战线转来的情报。如刑警大队附潘少卿,与我党建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