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上)
中的岩石上,让他半泡在水里。而他却嘲笑他们,他瘦得就像一把骨头包在帆布里,满口没有一个牙,身上没有一块巴掌大的地方没伤疤,但是他的内心燃烧着炽热的反抗之火,似乎没有什么东西能将它扑灭。每天开始的时候,他立下不死的决心,每天结束的时候,他为看到自己依然活着而洋洋得意地笑。
1810年,他被送到了文·德曼陆地①、他被铁链和一帮囚犯串在一起,在霍巴特市②背后的硬得像铁的砂石地里修路。在头一次机会中,他就用镐把带领队伍的骑警的胸膛开了个窟窿,他和其他10个犯人一起把另外5个骑警也残杀了;他们把警察的肉从骨头上一片片地剐下来,直到他们在痛苦的叫喊中死去。他们和看守他们的兵士都是野兽,是一群感情已经退化到低于人类的蒙昧生灵,罗德里克·阿姆斯特朗是不会不去触动那些折磨他的人或者让他们尽快死去而逃之夭夭的,就像他决不会当个顺从的犯人那样。
①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岛的旧称。--译注
②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岛南端的一个城市。--译注
这11个人带着他们从骑警那里得到的朗姆酒、面包和干牛肉,艰难地穿过了几英里的寒冷的雨林地带,出现在霍巴特的一家捕鲸场里,他们从那里偷了一艘长艇,在没有食物、没有水也没有帆的情况下,就启航漂渡塔斯曼海。当这艘长艇被冲上新西兰南岛的荒蛮的西海岸时,罗德里克·阿姆斯特朗和另外两个人还活着。他从来没有谈起过那次令人难以置信的旅程,但隐约听说,这三个人是靠杀害同伴中的弱者而生存下来的。
这是发生在他被遣送出英国以后仅仅九年的事。他依然是个年轻人,可看上去却像60岁了。头一批由官方批准的移民于1840年到达新西兰的时候,他已经在南岛的富饶的坎特伯雷区开垦出了土地,和一个毛利女人quot;结了婚quot;,生了13个漂亮的半波利尼西亚血统的孩子。到1860年,阿姆斯特朗家成了移民贵族,他们把男孩子送回英国,在名牌学校念书,他们以自己的诡诈和贪得无厌充分证明了他们不愧是这位非凡的、令人生畏的人的地地道道的后裔。1880年罗德里克的孙子詹姆斯生了菲奥娜。她是他15个孩子中唯一的女儿。
如果说非奥娜依然怀恋她童年时代那较为严格的新教徒的教仪的话,那她也从来没有说明过。她容忍了帕迪的宗教信仰,和他一起去做弥撒,注意叫孩子们去朝礼至高无上的天主教的上帝。可是,由于她从来没有皈依天主教,因此有些日常敬神的细微末节也就免去了,譬如饭前的祈告和睡前的祈祷。
梅吉除了在18个月以前至韦汉的杂货店里去过一次以外,还从来没到过比洼地里的库房和铁匠铺离家更远的地方呢。在她上学的第一天早晨,她激动得直恶心,把饭都呕了出来,这使她不得不急急忙忙地回到卧室里,又是洗脸,又是换衣服。她脱下了那件有又大又白的海员领的漂亮的海军蓝新衣服,穿上了她那件棕色的、不入眼的棉绒衬衫,这件衣服的领子很高,围着她那小小的脖子,好像要把她闷死似的。
quot;梅吉,看在老天的份儿上,下回你觉得要吐的时候,别光坐在那儿,等到吐出来才说话,我有一大堆东西要收拾,还有好多别的事要干呢!现在,你得赶快啦,要是你赶不上打钟,迟到了,阿加莎嬷嬷会用藤条揍你的。要规矩点儿,当心你的哥哥们!quot;
菲终于把梅吉推到门外的时候,鲍勃、杰克、休吉和斯图尔特在前门那儿蹦蹦跳跳得正吹呢。她午餐吃的果酱三明治放在一个旧书包里。
quot;来呀,梅吉,要迟到了!quot;鲍勃喊叫着,顺着路走了。
梅吉望着她哥哥们越来越小的身影,跑步紧跟着。
现在是早晨七点过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