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却是和初审一样的判决,当然,大理寺和审刑院也考虑到小云与韦大郎是在小云母丧期间订立的婚姻关系,但是大理寺和审刑院却将板子打到了小云的屁股上,罪名成了“违律为婚,谋杀亲夫”,也就是说,违律不违律,那是小云和她叔叔的事,而韦大郎出了银子签了契约买了老婆,那他中国大男人合法的夫权是必须要受到保护的。
上级主管部门都这样发话了,换一般的庸官俗吏,也就顺水推舟,反正许遵为拯救小云的性命也作过努力了,无愧于良心了。
但许遵却较上真了,他要拯救少女小云。
许遵再次上奏,认为少女小云的案件适用于神宗元年皇帝亲自颁发的一诏令,“谋杀已伤,按问欲举,自首,从谋杀减二等论”,小云的命是该留的。
许遵的动作终于惊动了刑部,案子移交到刑部。
刑部审判后得出的结果与大理寺审刑院一致,依然是死刑。
也是天不亡少女小云。这时候皇帝赵顼很配合地下达了一项人事任命,许遵从知登州升任判大理事,一下子成了大理寺的新当家。
新官上任三把火,许遵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保少女小云的命,对刑部的判决,许遵认为不公,一是弃敕不用,二是不符合疑案惟轻的司法原则,奏请刑部再议。
许遵愣头青的做法很不给原来帝国中央司法机构精英们面子,也惹毛了御史台的谏官们,他们上奏弹劾有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大理寺新当家许遵。
许遵不服,反奏请皇帝将此案提请。如此一来,小小的一起刑事案件,终于惊动了整个帝国的高层,一直在关注这起事件的神宗皇帝终于发话了——那两制就来议议这起登州版潘金莲杀夫案吧。
司马光,王安石,你们都出来,给个话!
好戏、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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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