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发展 第二章 工业革命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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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推动工业化的动力只是历史学家的部分任务。历史学家的另一个任务就是要追溯经济资源的动员和配置,追溯为维持这一崭新、革命化的过程所需要的经济和社会适应。
需要动员和调配的第一项,或许也是最为关键的因素,即劳动力,因为,工业经济意味着农业人口(也就是乡村人口)的比例明显下降,而非农业(也就是不断增长的城市)人口比重急遽上升,而且,几乎必然引起(如我们所论时期那样)人口迅速全面的增长。因而,这也意味着主要由国内农业所提供的食物,必先大幅度地增产,此即“农业革命”。(在铁路和轮船时代到来之前——即我们所关心的这个时代结束之前——从国外大量进口粮食的可能性非常有限,尽管英国从18世纪70 年代以后,最终成了粮食净进口国。)
长期以来,城镇和非农业聚居区在英国的迅速增长,都很自然地推动着农业。幸亏英国农业的效率在前工业化时期是如此之低,以致只要对它稍加改良——对畜牧业稍加合理管理,实行轮作制、施肥,以及改进农场设计,或采用新作物——都能产生极为巨大的效果。这种农业变革发生在工业革命之前,使得人口在最初几个阶段的增长成为可能。物价在拿破仑战争期间异常高涨之后,紧接着发生经济衰退,使英国的农业生产惨遭损害,虽然如此,农业发展的动力却自然地持续下去。从技术和资本投资来看,本书所论时期所发生的变化,在19世纪40年代之前可能相当有限,但在此之后,农业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时代可以说已经降临。英国粮食产量的大幅度攀升,使得英国的农业生产在19世纪30年代,能够为数量已达到18世纪二至三倍的英国人口,提供98%的谷物,农业的进步是藉由广泛采用在18世纪早期开始应用的耕作方法,通过合理化和扩大耕作面积而获得的。
所有这些进步,并不是经由技术变革,而是通过社会变革——取得的:取消中世纪遗留下来共同耕作的敞田制和公共放牧(“圈地运动”),消灭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营,以及对土地非商业性的陈旧经营观念。由于16-18世纪的农业进步为日后作好了准备,因此,英国能够以独特的方式,较为顺利地从根本上解决土地问题,尽管在过程中不仅常常受到农村不幸穷人的抵抗,而且也受到因循守旧的乡绅抵制。但是,土地问题的解决,使得英国成为一个由少数大土地所有者,一定数量以营利为目的的租佃农场主人,以及大量的雇用劳动者所组成的国家。在1795年的饥荒年和以后的岁月里,很多郡的乡绅法官,纷纷自动采纳救济贫民的“斯平汉姆兰制度”,人们一直把这一制度看作是为了保护旧有的乡村社会,抵御金钱关系侵害所作的最后一次有组织尝试。(在这一制度之下,穷人可从地方税中得到必要补助,保证最低的生活工资。尽管这一制度用心良苦,但它最终还是使穷人比以前更加贫困。)农业经营者以《谷物法》来保护农业生产,抵御1815年以后的危机。他们不顾所有的经济正统主义,这些人把农业视如其他任何行业,只根据获利的标准来进行判断,《谷物法》在一定意义上就是一部反对上述倾向的宣言书。但是,这些为抗拒资本主义最终进入乡村所作的努力,是注定要失败的。1830年后,他们在中产阶级激进派的前进浪潮中,节节败退。1834年颁布《新济贫法》(New Pool Law)和1846年废除《谷物法》,正式宣告了他们的最后失败。
从经济生产率的角度看,这项社会变革是一次大成功,从人们所遭受的痛苦而言,则是一次大灾难,并且因1815年后的农业萧条而加深,使得农村劳苦群众陷入水深火热之中。1800年后,甚至像亚瑟·扬那样对于圈地和农业进步抱着如此热情的拥护者,也为它的社会后果深感震惊。但是,从工业化的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