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年》序
又自动破坏了那罪行。”对此,戈万在沉思时发现,“一个英雄从这个恶魔身上跳了出来”,朗特纳克不再是杀人者,而是救人者;不再是恶魔,这个拿着屠刀的人变成了“光明的天使”;他赎回了种种野蛮行为,救了自己的灵魂,变成无罪的人。
小说这种戏剧性的变化像异峰突起,使矛盾达到白热化。如何处置与评价朗特纳克和戈万的行为,构成了人物之间的冲突,也引起读者不同的看法。毫无疑义,与其说是戈万在沉思,不如说这是雨果的想法。倘若朗特纳克是个一般的保王党人或一般的叛军指挥官,他舍身去救三个处在大火包围中的小孩,那么这还是可以想像的。令人费解的是,朗特纳克是个异常冷酷的人,他出现时曾经毫不怜悯地枪杀蓝军中随军的女人,正是他劫走了三个尚不懂事的孩子,作为向共和军要挟的人质,也正是他要放火烧死他们,准备同归于尽。试问,这样铁石心肠的人,内心怎么还能容纳得下人道主义思想?他怎么会在一时之间改变本性,产生人道主义?雨果并没有描绘在这一瞬间,他内心的思想活动,因而读者也无从理解这一行动的可信性。不能不说,雨果没有拿出充分的依据去证明这个恶贯满盈的人(或者说恶魔)是怎么会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所以,朗特纳克返回去救三个孩子的行动,只是对作者的“慈悲心连心肠最硬的人也有”这一观点十分概念化的图解。
至于戈万,他的行动倒是描写得有根有据伪。雨果早有交代,说他在打仗时很坚强,可是过后很软弱;他待人慈悲为怀,宽恕敌人,保护修女,营救贵族的妻女,释放俘虏,给教士自由。他的宽大不是无原则的,他曾对西穆尔丹说,他赦免了战败后被俘获的三百个农民,因为这些农民是无知的,但他不会赦免朗特纳克,因为朗特纳克罪大恶极,即使是他的叔祖也罢。法兰西才是他的兄长,而朗特纳克是祖国的叛徒。他和朗特纳克誓不两立,只能你死我活。然而,他又有一些想法,与他的司令官身份很不相称。例如,他认为路易十六是一只被投到狮子堆里的羊,他想逃命和防卫是很自然的,虽然他一有可能便会咬人。最主要的是,他认为“恐怖政治会报害革命的名誉”,推翻帝制不是要用断头台来代替它,“打掉王冠,但是要保护人头。革命是和谐,不是恐怖……‘恕’字在我看来是人类语言中最美的一个字……在打仗的时候,我们必须做我们的敌人的敌人,胜利以后,我们就要做他们的兄弟。”这些话为他后来的行动按下了伏笔,虽然是雨果的观点,但与人物的思想是融合在一起的。
戈万的行动同雨果对雅各宾派的看法有关,雨果对雅各宾党的恐怖政治是颇有微词的。在他的笔下,雅各宾党三巨头狂热多于理智,只知镇压,不懂仁政,语言充满火药味,浑身散发出平民的粗俗气息。他们所执行的恐怖政治在一定条件下起了作用,但同时也包含着弊病。戈万认为对旧世界是要开刀的,然而外科医生需要冷静,而不是激烈,“恐怖政治会损害革命的名誉”。共和国不需要一个“怕人的外表”。从这种观点出发,戈万放走朗特纳克是顺理成章的。应该说,雨果在小说里发表的见解既非全对,亦非全错。对于保王党人的武装叛乱和残忍屠杀平民的行为,革命政权只有以眼还眼,这样才能保存自身。但也无可讳言,雅各宾党矫枉过正,存在滥杀现象,这就是为什么雅各宾党的专政维持不了多久,连罗伯斯比尔也上了断头台的原因。据马迪厄的《法国革命史》考证,一七九四年,当局嫌断头机行刑太慢,便辅之以炮轰、集体枪毙、沉船,一次就处死几百人。因此,雨果提出胜利后应实施宽大政策,是针对革命政权的极端政策而发的,具有合理、正确的因素。但戈万之所以放走朗特纳克,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敌人也能实行人道主义,共和军就不能实行人道主义吗?这里,雨果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他的观点集中表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