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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了浪费金钱之外,什么事情也没有做成,对于这件案子,我们没有能够摸清底细,所以越研究,越不懂,这是我们极大的耻辱和良心上沉重的负担,依我看来,我们的名声一定要坏在这里了,因为我们的讨论,简直就等于白昼做梦。不过,我这里倒有一个拙见。在座诸公都听说过一位叫作庞大固埃大师的人物吧?据说他的学问在大规模的公开学术辩论中,被认为是远远的超过时代的。我建议把他请来,拿这件事和他讨论一下,因为如果他没有办法,那就谁也无能为力了。”

    全体法官和学者都表示同意他的提议。

    于是马上派人去见庞大固埃,请他把这件案子仔细研究一下,分析清楚,依照他认为正确的法律观点,把他的意见告诉法院。他们把全部卷宗都包好交给他,数量之大几乎需要四头骟过的大个儿驴才驮得动。但是庞大固埃却向他们说道:

    “诸位,这两位打官司的老爷都还活着没有呢?”

    他们告诉他说还活着。

    庞大固埃说道:“那么,你们送来这么一大堆废纸、抄本,有什么用呢?去听他们亲口辩论,不比读这些猴狲把戏、一篇篇骗人的玩意儿、柴波拉②的鬼律条、颠倒是非的法律好得多么?因为我相信诸位以及所有经手过这件案子的人,早已把pro et contra③能够做的事都做过了。一件本来很清楚、很容易判断的案子,被你们用阿古尔修斯、巴尔杜斯①、巴尔多鲁斯②、德?卡斯特罗③、德?伊摩拉④、希波利图斯⑤、巴诺尔米塔诺⑥、贝尔塔琪诺、亚历山大⑦、古尔修斯⑧等等还有其他一群老朽的糊涂不合理的论断和愚蠢的意见弄复杂了,这些人丝毫也不懂什么《法学汇纂》,他们只是一些靠什一税⑨养活的肥牛犊,对于了解法律所需要知道的,他们一窍不通。

    “因为(很明显是这样),他们既不懂希腊文,也不懂拉丁文,他们只会一些走了样的⑩不合逻辑的东西。其实,法律首先是从希腊人那儿来的,你们可以拿乌尔波亚奴斯(11)的著作:1.posteriori De orig.juris(12)作证明,所有的律条全都是希腊的成语和词汇,其次,法律是用拉丁语系中最工整、最考究的拉丁文编撰出来的,连萨路斯特(13)、费洛(14)、西赛罗、塞内加、提特?利维和干提理安都不例外。这些糊里糊涂的老头子怎么能了解法律的条文呢?他们从来就没有见过一本好的拉丁文书,他们自己的文字就是很好的说明,完全是掏烟囱的、做饭的、烧火人的笔调,哪里是什么法学家?

    “再说,法律是从伦理学和自然科学里提炼出来的,这些老疯子怎么能懂呢?老实说,他们还没有我那头骡子懂的东西多呢。至于所谓人文,以及有关上古及历史的知识,他们更是一无所知,但法律却充满了上述学问的典② 柴波拉:十五世纪意大利法学家,著有《法律释例》。

    ③ 拉丁文:“两方面的”,这里是指原告的和被告的。

    ① 巴尔杜斯(1324—400):意大利名法学家。

    ② 巴尔多鲁斯(1313—357):意大利名法学家,人称“法学之明灯”。

    ③ 德?卡斯特罗:十五世纪意大利名法学家。

    ④ 德?伊摩拉:十六世纪初意大利法学家。

    ⑤ 希波利图斯:即利米那尔图斯,十四世纪意大利法学家。

    ⑥ 巴诺尔米塔诺:十四世纪意大利法学家。

    ⑦ 亚历山大:指亚历山大?塔尔塔纽,十五世纪法学家。

    ⑧ 古尔修斯:法学家雅宗的学生。

    ⑨ 农民收入的十分之一,须交纳给教会或王侯。

    ⑩ 原文是:“哥特文和巴巴利文”,意思是指罗兰?费拉称为“厨下拉丁文”的那些中世纪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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