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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利弗,你不能走啊——你一走我准垮。”
“不要着急,包你没事儿。用不到这样紧张嘛。”
我们坐出租汽车去机场,路上坑坑洼洼,车子颠颠跳跳,一路上我就极力开导巴里·波拉克,好让他把情绪安定下来,准备出庭去亮相。
“可奥利呀,你为什么要来这一手呢?你为什么要在这个当口突然这样拍拍屁股一走,把事情都撂给我呢?”
“你于得了。这案子的材料你已经熟得可以倒背如流了。”
“材料我倒的确很熟。可奥利弗呀,要说当庭辩论,抓住一点由头大加发挥,我比起你来那就差远了。他们会弄得我大出洋相的。叫我去打这场官司我们准输!”
我就安慰他,还教他一些窍门,如果对方的猛烈攻击不好对付,可以怎样加以回避。记住,说话要口齿清楚,把节奏尽量放慢,可能的话嗓音要不高不低,对一些出庭作证的专家都要以“博士”相称,那才会博得他们的好感。
“哎呀,我真害怕。你为什么一定要在这个当回到丹佛去呢?”
“因为我不能不去,巴尔。我不能说得再具体了。”
我们默默无语,心里都很焦躁,坐在这颠啊颠的车子里,跑了足有里把路。
“嗨,奥尔?”
“什么事,巴尔?”
“要是我猜中了是怎么回事,你就痛痛快快都告诉我,好吗?”
“好啊,你猜中了再说吧。”
“是个对象。是个天仙一般的对象。对不对?”
就在这时机场大楼到了。汽车还没有停妥,我半个身子已经钻出了车门。
“嗨,我说的可对啊?”巴里问。“是个对象不是?”
一味傻笑、都快笑成了只笑猫的奥利弗,把手伸进车窗里,跟他的后生同事握手道别。
“嗨——祝你我大家都马到成功。”
我一转身,就直奔检票台而去。愿上帝保佑你,巴里——看你都紧张成了这副模样,可你哪里晓得我的心里也在直打鼓啊。
因为我去找玛西,事先可没有通知她啊。
班机在“百丈山城”一着陆(那个乐呵呵的飞机驾驶员老是管丹佛叫“百大山城”),我就抓起小提箱,找了一个看上去会开飞车的出租汽车司机,对他说:“去棕宫饭店。请尽量开快。”
“那就请你把尊帽戴戴牢,老弟,”他回答我说。我果然没有看错人。
晚上九点(也就是十一分钟以后),车子便到了丹佛的老牌旅馆棕宫饭店。饭店的大厅大极了,透明的半圆形穹顶颇有些“世纪末”的风格。地面呈层层而下的阶梯状,中间是个大花园。抬头望一眼屋顶外空旷的苍穹,连脑袋都会发昏。
我从她打来的电话里,早就知道了她住的是几号房间。我请服务台把提箱保管一下,就快步直上七楼。我没有先打电话通报上去。
一到七楼,我稍稍歇了一下,好喘一口气(这里的海拔实在太高了),然后才敲了敲门。
半晌没有人应声。
后来总算出来了一位男士。人,倒是长得一表人才。不过却完全是一副“奶油小生”腔。
“请问有何贵干?”
这个家伙是什么人?听他的口音不是丹佛的本地人。这种不正宗的英语,倒像是火星大说的。
我就回答他:“我要找玛西说话。”
“对不起,她这会儿正忙着。”
在忙什么?莫非我正好撞上什么丑事儿了?这个家伙的模样也未免大俏了点吧。规规矩矩的人见了这副眉眼,谁都会恨不得给他一拳头。
“反正她忙我也要见,不忙我更要见,”我说。
论身材他要比我高出近两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