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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很多很多枪”
    杜嘉

    当基努·里维斯在《黑客帝国》里说出这句台词之后,我们也许可以设想出好几种更酷的出枪方式,但不能否认那飞驰而来的枪架就够酷;当里维斯在大楼里激战时,我们也许可以设想出好几种更炫的耍枪方式,但不能否认像他那样也够炫。

    《黑客帝国》为那种枪弹横飞而不死人的香港式枪战找到了另一种合理的舞台,所以枪才可以成为重要的角色。片中名枪不少,其中里维斯在那张几个人物持枪站立的海报上拿的,是M-16A1。这是他闯入黑客捕手总部后在大厅和楼顶用过的武器。

    片中交待过,帝国的背景设定在1999年,所以让人纳闷的是,他会用M-16A1而不是M-16A2。要知道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各国就已经用后者取代了前者。不过对此可以作两个解释:一是影片在澳大利亚拍摄,在那里也许找M-16A1更容易些,不过这似乎不成立,因为澳大利亚军队的制式武器也是M-16A2;另一个解释就是导演可能更偏爱M-16A1,认为它那修长的枪身显得更上镜一些。M-16A1与M-16A2最明显的区别,就是枪管周围的护手,A1是平滑的三角形从粗到细,A2是圆形带条纹。A2这样设计是为了更好把持,但从外形上讲,确实不如A1那样显得修长。

    在20世纪快要结束的时候,M-16的名枪地位更加巩固,特别是在与老对手AK-47的比较之下,它设计理念的先进,射击的精确,以及对其他步枪设计的影响,都进一步凸现。的确,M-16的名枪之名并非来自它的外形,而是来自它的实力。M-16是由美国著名的枪械设计师尤金·斯通纳在60年代初完成设计的。当时美军为寻找新一代步枪而招标时,斯通纳以其5.56mm的新颖小口径步枪设计而引起关注,当时设计编号是AR-10和后来的AR-15。但是这个可以称得上标新立异的设计并没有立刻引起军方的重视,当时在军方内部迷信大口径枪的人占上风,他们希望以7.62mm口径的步枪来对抗历害的苏制AK-47,因为AK-47就是7.62mm口径,因此他们最初选用了M-14,并投入越南战场,而柯尔特公司看中了斯通纳的设计并买了下来。

    在描写首批越战士兵的影片《生于七月四日》中,汤姆·克鲁斯拿的就是M-14。但是M-14的毛病很快暴露出来,它的威力确实很大,在作半自动射击(单发、自动装填)时相当准确,但在全自动射击(连发)时,几乎难以把持,所以老兵们禁止新兵用M14连发,另外它巨大的枪身也不适合丛林战。事实上,后来美军将M-14发展为阻击步枪,在《黑鹰坠落》中那两个自愿去保护飞行员的狙击手用的就是M-14。

    说回M-16,在1967年,军方终于看中小巧的M-16,于是第一批订货送到了越南,此时离M-16的设计提出已过了6年。在《越战忠魂》(又译《我们是士兵》)中梅尔·吉布森所带领的部队,就是首批使用M-16的部队之一。片中老军士长对M-16的评价是“塑料玩具”,这在当时是很典型的看法。使用了大量合成塑料的M-16确实与传统概念上的步枪相去甚远,但是它的威力绝对不可小看。M-16枪长991mm,枪重3.1公斤,有效射程400m,由于使用小口径子弹,单兵携弹量可以比AK-47多25%。而且它的弹头进入人体后会横滚,造成非常大的伤害。往往是进口小出口大,它在人体上打开的洞比AK-47还大,所以越南游击队很快就流传起“小心黑枪打个大洞(M-16呈黑色)”的说法。另外,M-16的准确性令人惊叹,AK-47的有效射程虽然号称800m(事实上与多数苏制步枪一样,它的标尺上连1000m的刻度都有),但在实战中300m左右的射击就很难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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