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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与旧
场面,且可达到那种与戏剧相同的娱乐目的。原因是边疆僻地的统治,本由人神合作,必在合作情形下方能统治下去。即如这样一件事情,当地市民同刽子手,就把它看得十分慎重。

    尤其是那四十下杀威棍,对于一个刽子手似乎更有意义。统治者必使市民得一印象,即是官家服务的刽子手,杀人也有罪过,对死者负了点责任。然而这罪过却由神作证,用棍责可以禳除。这件事既已成为习惯,自然会好好的保存下来,直到社会一切组织崩溃改革时为止。

    刽子手砍下一个人头,便可得三钱二分银子。领下赏号的战兵,回转营上时必打酒买肉,邀请队中兄弟同吃同喝,且与众人讨论刀法,讨论一个人挨那一刀前后的种种,并摹拟先前一时与县正堂在城隍庙里打官话的腔调取乐。

    ——战兵杨金标,你岂不闻王子犯法,应与庶民同罪?一个战兵,胆敢在青天白日之下,持刀杀人!

    ——青天大人容禀……

    ——鬼神在上,为我好好招来!

    ——青天大人容禀……

    于是喊一声打,众人便揪成一团,用筷头乱打乱砍起来。

    战兵年纪正二十四岁,还是个光身汉子,体魄健康,生活自由自在,手面子又好,一切来得干得,对于未来的日子,便怀了种种光荣的幻想。“万丈高楼从地起”,同队人也觉得这家伙将来不可小觑。

    (民国十八年)

    时代有了变化,宣统皇帝的江山,被革命党推翻了,前清时当地著名的刽子手,一口气用拐子刀团团转砍六个人头不连皮带肉所造成的奇迹不会再有了。时代一变化,“朝廷”改称“政府”,当地统治人民方式更加残酷,这个小地方毙人时常是十个八个。因此一来,任你怎么英雄好汉,切胡瓜也没那么好本领干得下。被排的全用枪毙代替斩首,于是杨金标变成了一个把守北门城上闩下锁的老士兵。他的光荣时代已经过去,全城人在寒暑交替中,把这个人同这个人的事业慢慢的完全忘掉了。

    他年纪已六十岁,独身住在城门边一个小屋里。墙板上还挂了两具牛皮盾牌,一副虎头双钩,一枝广式土枪,一对护手刀——全套帮助他对于他那个时代那分事业倾心的宝贝。另外还有两根钓竿,一个鱼叉,一个鱼捞兜,专为钓鱼用的。一个葫芦,常常有半葫芦烧酒。至于那把杀人宝刀,却挂在枕头前壁上。(三十年前每当衙门里要杀人时,据说那把刀先一天就会来个预兆。一入了民国,这刀子既无用处,预兆也没有了。)这把宝刀直到如今一拉出鞘时,还寒光逼人,好象尚不甘心自弃的样子。刀口上还留下许多半圆形血痕,刮磨不去。老战兵日里无事,就拿了它到城上去,坐在炮台头那尊废铜炮身上,一面晒太阳取暖,一面摩挲它,赏玩它。兴致好时也舞那么几下。

    城楼上另外还驻扎了一排正规兵士,担负守城责任。全城兵士早已改成新式编制。老战兵却仍然用那个战兵名义,每到月底就过苗防屯务处去领取一两八钱银子,同一张老式粮食券。银子作价折钱,粮食券凭券换八斗四升毛谷子。他的职务是早晚开闭城门,亲自动手上闩下锁。

    他会喝一杯酒,因此常到杨屠户案桌边去谈谈,吃猪脊髓汆汤下酒。到沙回回屠案边走一趟,带一个羊头或一副羊肚子回家。他懂得点药性,因此什么人生疱生疮托他找药,他必很高兴出城去为人采药。他会钓鱼,也常常一个人出城到碾坝上长潭边去钓鱼,把鱼钓回来焖好,就端钵头到城楼上守城兵士伙里吃喝,大吼几声五魁八马。

    大六月三伏天,一切地方热得同蒸笼一样,他却躺在城楼上透风处打鼾。兵士们打拳练“国术”,弄得他心痒手痒时,便也拿了那个古董盾牌,一个人在城上演“夺槊”“砍拐子马”等等老玩意儿。

    城下是一条长河,每天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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