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和平协议十八条
1949年1月17日下午,我东北野战军司令部参谋处长苏静,作为傅作义邀请的平津前线司令部和谈代表和邓宝珊等一道,正式进入北平,他受到了很隆重的礼遇。入城时,傅作义最重要的助手之一、时任华北“剿总”副秘书长兼政工处长王克俊,以及上次出城谈判的代表、傅作义身边另一名最重要的助手、时任《平明日报》社长的崔载之,亲到德胜门迎接。当天晚上,苏静下榻于北平最高级的接待场所东交民巷联谊处,生活起居由崔载之负责陪同。联谊处里没有一个其他客人,里边有便衣巡逻,外边有一个营的士兵负责保卫,总之,傅作义对于这次谈判的保密与保卫做了最认真的安排,可以保证其绝对秘密和安全,以防蒋介石特务的破坏。
18日晚,傅作义在王克俊的陪同下亲自来到联谊处看望苏静。在礼节性的问候之后,傅作义很明确地告诉苏静和王克俊、崔载之:“你们可以一起再商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具体办法。只要有利于北平和平解决,使这个历史悠久的文化古城免遭破坏,什么样的解决办法都行,你们可以算是双方的全权代表了!”苏静连忙解释说:“我只能起个联络员的作用,有什么要解决的问题,我可以代为联络,请示平津前线司令部的领导,还可以通过电台联系。”
虽然苏静到北平时,几位领导并未授予他全权代表的资格,但是他亲自参加了几次谈判,对我党我军的态度很了解,所以,他事实上担当起了全权代表的任务。苏静在19日这一天与王克俊、崔载之一道在《北平和平解放的初步意见》的基础上,将原有条文一条一条地进一步具体化,形成了18条协议。王克俊将协议拿去给傅作义审定,苏静则用电报发回平津前线司令部,再转党中央,由毛泽东亲自修改之后,再转到苏静手中。经双方认可之后,遂成为正式的协议。
1月21日,国共双方代表苏静和王克俊、崔载之经各自的上级授权,在协议上签字,这就是《关于和平解决北平问题的协议》定稿,共18条。签字之后,对北平历史十分熟悉的崔载之说:“当年袁世凯当皇帝时,其外交次长曹汝霖与日本公使签订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就在这个地方(按:东交民巷御河桥二号联谊处是原来日本驻中国的大使馆)。如今我们为和平解决北平问题拟定协议18条,也是在这个地方。签订‘二十一条’时,民怨沸腾,从北平到全国一片抗议声。我们这协议公布后,迎来的是人民大众的欢呼和喜悦。大家感到由衷的高兴,松了一口大气,看来不会出什么大乱子。”崔载之的话,代表了北平广大爱好和平的进步人士的心声。
蒋介石在北平的特务不知从哪个渠道知道了北平城内国共正在进行最后谈判的消息,就在签订和平协议的当天晚上,当王克俊从东交民巷返回中南海途经南池子时,就遇到了特务的枪击,幸好汽车的速度快,冲了过去,王克俊才得以幸免。
1月22日,双方报纸和电台都正式发表了《关于和平解决北平问题的协议》,引起了全国的极大关注,产生了强烈反响。但是傅作义的《平明日报》在发表时出于对当时北平具体情况的考虑,未能全文发表,如其中关于对特务分子的处理部分就未见报。
《关于和平解决北平问题的协议》全文如下:
为缩短战争,获致人民公意的和平,保全工商业基础与文物古迹,以期促成全国彻底和平之早日实现,使国家元气不再受损伤,经双方协议公布以下各项:
(一)自本月22日上午10时起双方休战。
(二)过渡期间,双方派员成立联合办事机构,处理有关军政事宜。组成与人选详见附件。
(三)城内部队兵团以下(含兵团)原建制原番号,自22日开始移驻城外,于到达指定地点约一个月后实行整编。整编原则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