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大明官场乱斗之一:严嵩死磕徐阶
1548年,时为嘉靖二十七年,张居正进京为官的第二年。
这一年,朝廷发生了一连串重大事件,扑朔迷离地发展到最后,以内阁首辅夏言被杀而告终。这是大明帝国自朱元璋之后,一百多年间,第一位相当于宰相级别的人物被杀。朝野内外为之震撼。
这应该是帝国官场给青年张居正上的第一课。
夏言被杀之前,曾经在帝国内阁首席大学士——相当于今天内阁首相的位置上四上四下。
今天人们时常谈到的所谓内阁制度,在我国,其形成时间,大体上是始于大明帝国初期,成型于大明帝国的中期。最后,应该是在张居正走上帝国官场时的嘉靖一朝,方告最终完成。在此之前,似乎并没有内阁这个制度与概念。其演变过程,最早可以追溯到帝国创立者朱元璋时代的洪武十三年。
这一年,是为公元1380年。朱元璋以奸党一案,杀宰相胡惟庸,前后牵连至死者,凡两万余人。与此同时,朱元璋对帝国政治制度进行了重大改组。在朱元璋留下的《皇明祖训》中,我们大体可以了解到此次改组的内容:“今罢丞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大权一归朝廷,立法至为详善。以后嗣君毋得议置丞相。臣下敢以此请者,置之重典。”
从此,将在我国实行了至少一千五百年以上的宰相制度正式废除。
朱元璋基本按照宋代“三权分立”和兵不识将、将不知兵的理念管理军队。将原来相当于今天国防部的一个大都督府,拆分成前、后、左、右、中五军都督府,互不统属,各自负责一部分地区和部队的管理,各自直接对皇帝负责。他们只有对军队的日常管理权,没有调兵与指挥权;该权限由六部之一的兵部,经皇帝核准后行使;统兵权则在军事任务发生时,由皇帝临时任命官员担纲;战事结束后,统兵官交出兵权,返回各自职司,士兵则各回各自的营地。这种纵横交错的管理体制,应该是帝国二百多年间,只在天顺年间发生过一次不成功的兵变,基本无需担心军事政变的原因。
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的地位大幅度提高,其最高首长尚书的官阶由正三品提高到正二品,由以往中书省的下属机构和对宰相负责,改为平行的帝国最高行政管理机关,均直接对皇帝本人负责。
御史台改为都察院,负责对文武百官的监察究劾,直接对皇帝负责。其所有御史均可直接上书皇帝。
通政司是负责帝国各种文书接收传递的机关。
大理寺则类似今天的最高法院,负责复审司法案件,与刑部、都察院共同负责司法审判之责任,习惯上统称“三法司”。
由此,与以往世代比较起来,帝国政治制度与机构设置均变得极其简单明了,其最大特点,就是所有权力最终毋庸置疑地全部归到了皇帝手上,即所谓“大权一归朝廷”。此后,该举措在各种因素的交互作用下,闪展腾挪,演变得面目全非,大明帝国所有特异景象、重大事件和乱象,几乎全部或与此干系甚深,或在此时埋下了意味深长的伏笔。其影响,堪称至深且巨,令人一言难尽。
而其直接后果,则是一目了然,皇帝的威权变得空前之巨大。同时,其负担当然也变得空前巨大。
《明太祖实录》卷一百六十五中记载说:洪武十七年九月十四日到二十一日,八天之中,全国共有一千一百六十件各种文书报告送到朱元璋案头,其中涉及各类事项三千三百九十一件。平均计算,该人每天需要批阅文件字数约二十万字,处理事务四百二十三件。就是说,即便此人二十四小时不吃不睡,一个小时也要阅读八千字以上,并在二十多件国家事务上作出决断。这种情形称得上令人畏惧。就算我们的皇帝是真龙天子,就算他的体力、精力、智力、能力都超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