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个人主义:真与伪 -1
18世纪和大革命,像共同的源泉,生成了两股巨流。第一股引导人们追求自由制度,第二股则引导人们追求绝对的权力。
——托克维尔
一
在当今的世界上,提倡任何一种条理分明的社会秩序原则,几乎总会被冠以不切实际的教条主义者这一薄名。一个人在社会事务中不附合于固有的原则,而是“按其是非曲直”决定每一个问题,并且他往往不固执已见,随时准备在相互对立的观点之间寻求妥协,这已经被视为明智的象征。可是,即使没有明确地被人们所认识而仅仅暗含在具体的决定之中,或即使稍有显露而仅仅呈现为做什么或不做什么的模糊思想,原则仍有其自己的表现方式。因此,在“既不是个人主义也不是社会主义”的幌子下,事实上我们正在从一个自由主义的社会向具有完全集体主义特征的社会迅速迈进。
我不仅打算为社会组织的一般原则作辩护,而且还试图表明,对一般原理的厌恶和对从特定事件到特定事件的程序的偏爱是这样一场运动的产物——它通过“必然的渐变”,把我们从一个建立在普遍承认确定原则这一基础之上的社会秩序,带回到直接命令所创造的社会秩序中去。
过去三十年的经历,也许使我们没有太多的必要去强调失去原则我们就会放任自流。在该时期一直居支配地位的实用主义观点,并没有增强我们把握发展的能力,实际上已经把我们引入了一个人人都不希望出现的境地:并且我们对原则的轻视所产生的唯一后果,可能就是我们企图忽视的事件的逻辑反而控制了我们。现在的问题不是我们是否需要原则的指导,而恰恰是是否还存在着一套在需要时我们能够遵循的、可以广泛应用的原则。我们还能在哪儿找到一套在解决我们这个时代的问题时将给我们明确指导的训诫呢?什么地方存在这样一种内在一致的哲学呢?它不仅给我们提供了道德上的目标,而且还指出了实现这些目标的手段。
从教会对阐述一个完整的社会哲学所作出的努力以及许多信徒从同一基督教思想出发所得出的完全不同的结论来看,宗教本身在这些问题上也没有提供正确的指导。尽管宗教影响的减少无疑是我们现在缺乏知识和道德方向的一个主要原因,但是它的存在并不会进一步降低我们对一个被广泛接受的社会秩序原则的需要。我们还应该有一种政治哲学,它应当超越宗教或伦理所提供的基本而又普遍的指导。
本章的选题就已表明,对我来说,似乎存在着这样一种表现为一套原则的哲学,而这些原则确实隐含在绝大多数西方人或基督教徒的政治传统当中,只是它们不再能以一种易于理解的术语明确地描述而已。因此,在我们确定这些原则能否给我们提供实践指导之前,有必要重新对之作全面的阐述。
这样做所面临的困难不仅在于当今的政治术语晦涩难懂,甚至同一术语对于不同的集团来说常常几乎表示相反的意义(上述事实已为我们所熟知),而更为严重为困难是,有人经常试图用一个词语把实际在信仰上对立和不能调和的人们捏合在一起。象“自由主义”或“民主制度”,“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这些术语,今天各自已不再代表一致的思想体系,所描述的是完全不同的原则和事实的总体,是历史事件把它们同这些字眼联系起来。但是,除了在不同的时期,为同样一些人,甚至仅以同样的书目所鼓吹而外,这些原则很少具有共同之处。在这方面,“个人主义”与任何政治术语相比受害最深。它不仅被其反对者歪曲得面目全非(并且我们应该始终记住,现在不时兴的政治概念,仅仅通过它们的敌人为其画像才为我们绝大多数当代人所熟悉),而且已经被用来描述好几种社会观点。这几种社会观点之间与传统上被看作其对立面的观点一样,几乎没有什么共同的地方。确实,我在准备本文时,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