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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特瑙山》 后记蔡鸿君(6)
德国,要我正面回答十月文艺社和上海译文出版社是否已经获得授权,并要对我进行电话采访。这样,我不得不走到前台。我在2004年10月16日接受北京某报记者采访时主要强调了几点:

    1耶利内克是一位文学成就很高的德语作家,无论从作品内容和创作形式上都很有独创,获得过包括德国最重要的文学奖毕希纳奖的几十个文学奖,她的作品的发行量也很可观,已经被翻译成23种外文,有90多个不同版本。

    2耶利内克的作品并不局限于小说,诗歌、剧本等在文学界的影响也都不小,她的戏剧具有很大的试验成份,希望国内关注她的剧作。希望不是某一家社独家出版耶利内克的作品,也不是谁报价高就给谁,好几个社根据各自特点出版耶利内克不同作品,并不是竞争,相反倒会互相推动,也可以对作家的整个创作给予更全面的展现。

    3无论是出版社还是报刊,都要加强版权观念。出版社在没有获得出版授权的情况下就对媒体发布消息,会影响安排版权的工作和进程。因为我是独家代理耶利内克的中文简体字版权,因此,“我可以负责地告诉大家,到今天(2004年10月16日)为止,还没有任何一家中国大陆的出版社已经获得了耶利内克任何一本书的版权。”

    为了确保准确无误,我要求该采访记者务必将稿件发给我确认后才能发稿,但是我修改并在10月17日发回的稿件在发表时不仅保留了原先稿件中的错误,删掉了一些重要的段落,而且冠上了一个耸人听闻的标题《耶利内克,谁出谁就是盗版》。这篇文章发表之后,被许多报刊转载,一时间,媒体上各种猜测都有。客气的说:耶利内克版权“扑朔迷离”,“充满变数”,“风云突变”;不太客气的认为,蔡鸿君突然“变脸”,“制造悬念”,将“十月文艺和上海译文的喜悦瞬间化为乌有,还把他们置于舆论指责的中心”,有待价而沽、大捞一票的嫌疑。还有的媒体猜测,我与赵武平之间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事。其实,上海译文出版社是与我合作时间最长、合作项目最多、合作关系最好的中国出版社之一。我自己翻译的格拉斯的几本书也都是在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从几任出版社的领导到版权部门的工作人员,还有负责德语图书的责任编辑,我们彼此都很熟悉,关系也很好。十多年来,我们之间从来没有出现过任何问题。赵武平到上海译文出版社时间虽然不长,但是,我和他几乎每年都要在法兰克福书展或者北京书展见面。他曾经在媒体从业多年,我佩服他“反应敏锐”,“动作快捷”,还调侃地对他说:“竟然比我跑得还快。”他从罗沃尔特出版社的版权经理那里获悉:有关耶利内克作品的中文简体字版权,请与海格立斯公司的蔡鸿君先生联系。这样,我们俩当时就对他有意向的选目作了沟通,并且约定在双方合适的约会间隙,在展场内,分几次商谈了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耶利内克的篇目。我还把赵武平带到柏林出版社的展台,向他介绍了该社出版的耶利内克的几本书。因为我与两家德国出版社已经有了共识,因此与赵武平基本商定由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戏剧作品《死亡与少女》和讽刺小说《米夏埃尔——一部幼稚社会的青年读物》。我的推荐,是根据自己对作家的了解、中方出版社的需求、德方出版社的希望所做出的一种完全负责任的行为,也是我这么多年来做版权代理工作的一个原则。但是,我总是向所有出版社做版权的人强调,无论在安排版权中我起到什么作用,我只是代理人,决定权不在我,而对于外国出版社来说,只有出了合同并且履行了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合同才真正开始生效。

    那位采访记者对于没有按我修改的稿件发表感到不安,在几天之后,给我来信深表歉意:“我在接到您的修改稿后,立即传给了编辑,还当即打电话认真地叮嘱了一遍,当时时间绰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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